首相的职务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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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4-10 21:06: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首相职务相当于元老院院长、首辅大臣、总理大臣、国务卿、行政院院长、国务院总理之类;是一国的最高行政首脑;其职权范围是辅弻皇帝、国王、总统、国家主席等国家元首行使一国最高行政权;古今中外均有相应的明文规定:首相、首辅大臣、总理大臣、国务卿、行政院院长、国务院总理等最高行政首脑除可干预行政法规实施外,不得干预司法、更不得干预立法。其中唯有罗马元老院例外,有司法、立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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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4-10 21:06:40 | 显示全部楼层
英国首相有权任免内阁成员和其他非阁员大臣;领导内阁,决定内阁议事日程,主持内阁会议;用自己的观点归纳内阁会议的讨论,形成内阁决议;在议会中代表政府为政府的决策辩护;代表政府向英王汇报政府工作;提请英王任命高级法官、主教和其他高级官员;决定政府各部的职权的划分,决定部的合并、成立和撤销,对各部的业务进行指导,解决各部的争议等等。日本首相又称内阁总理大臣,是日本最高行政首脑,有权任命内阁其他各国务大臣。尽管内阁要接受议会的监督,但首相有权建议君主解散议会,宣布重新大选。参考资料:http://baike.baidu.com/view/66342.htm?fr=ala0_1_1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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