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还有没有公理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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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11 06:42:37 | 显示全部楼层
BOOK1102 小大47楼发表于:2008-10-26 1:14:00
  
  只能說法律只保障懂法的人.(法庭上一切講求證據)一般勞動者經濟糾紛和企業打官司很難有贏的!!但如果你時間很多倒是可多試試、必近企業打官司比你花的錢要多很多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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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11 06:42:37 | 显示全部楼层
每次电话投诉都要录音下来,如果你拿个能录音的手机手里把那个
  将“就算告到胡**那都是怎样”的信访员的话录下,那么你再告到局里,问题马上解决,呵呵。
  既然13号受理了,你就最迟等60天后有仲裁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三十二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呵呵,因此19号你应该能拿到这个通知书,如果没有你可以投诉仲裁委员会,呵呵,其实这个通知书问题也不太大,投诉了可以敲敲他们劳动人民也不是可以欺侮的。
  最重要的就是开庭通知书了,理论上如果从13号算起40天后还没有通知你领取,就可以继续投诉他们
  最终,你所主张的工资啊,经济补偿金啊,赔偿金啊,如果分项的数额只要是小于东莞12个月最底工资数额的,仲裁就是终局仲裁,单位可以去申请中级法院撤消,而如果单位不给,你也可以马上要求东莞法院执行庭去马上执行。未必所有的都需要打一年的。
  此外,,打劳动官司就打劳动官司,别人超范围经营的你就不要管了。只打劳动公司,也不至于人家就要对你怎样。
  
  
  期间会给你一开庭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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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11 06:42:3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云*儿在2008-10-20 19:43: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单面纸在2008-10-19 12:20:00的发言:我以前就是做人事,今年四月初辞职的时候也想把公司告了,一是没有签劳动合同二是要求补回周六上班及假日上班的加班费。但却因为想一个员工被炒了,去找了劳动局,劳动局呢又叫他去找工会------我想他们在故意推来推去。总会找理由拖你,拖到你无心也无力了, 不再挣扎了。企业就是他们的衣食父母。记得一次我们行政主管和本地厂长今年初劳动局开会学习新出台的劳动法回来的时候后还跟我们讲了,劳动局的人教了他们一招,如果要炒掉人不要直接炒,把他们调离到岗位,让他们觉得呆不下了,自己走人。 胳膊拧不过大腿啊 不会是这样的
  这招现在很多企业都在用,之前我在的公司也是这样,把我们从办公室调到车间,我们去车间没做事就在那里玩,然后又找理由扣我们的钱,真的是够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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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11 06:42:37 | 显示全部楼层
qq279347071 小大2楼发表于:2008-10-15 20:41:00
  
  
  
我们有一个顾问公司的劳动争议案件,也在常平劳动分局等待开庭。申诉的劳动者是9月中申请仲裁的,我9月底去提交应诉答辩材料,我问常平劳动分局的工作人员,这个案子在什么时候开庭,他们说可能排期到今年年底或者明年元月,因为6月申诉的案件都排到9、10月开庭。现在劳动争议过多,看来劳动分局真的忙不过来。我想客观的说,他们和你说的你的案子排到年尾开庭,并没有忽悠你。我9月底去塘厦劳动分局申请仲裁的一个案子,工作人员说估计要排到2009年2月底或3月初开庭,问:为什么要等这么久?答:我们这里只有4个仲裁员。好彩我还年轻,不然气得要爆血管。
  
另外,出现劳动争议,劳动者一方去申请劳动仲裁,积极的去争取吧。首先,现在劳动仲裁是零收费,劳动者维权没有经济风险。其次,不一定要准备充足的证据才有胜诉把握。你只需要证明你与该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即可,是事实劳动关系的当然更好,因为可以主张没签劳动合同的2倍工资。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通常有工作证、岗位证、劳动合同、工资单、考勤表、入职登记表、暂住证、社保打印单、健康证等等。劳动者申请仲裁,一纸诉状和存在劳动关系证据交上去,其他等用人单位举证、自圆其说,法理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no13,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可见,大部分的劳动争议举证责任在于用人单位,你即管实事求是的在争取自身权益上出招就行,让用人单位去接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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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11 06:42:37 | 显示全部楼层
天龙盖地虎 小大55楼发表于:2008-10-28 16
  
  支持你一下 东莞黑, 官商勾结就更黑了 真的很难能可贵的在坚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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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11 06:42:37 | 显示全部楼层
高刚 小大58楼发表于:2008-10-29 9:26:00
  
  
  显然被收买了,直接到法院或者是市局办公室,打电话没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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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11 06:42:37 | 显示全部楼层
4356852 复制地址小大1楼发表于:2008-10-30 7:31
  
  
  维权谈何容易啊,他们就一个字“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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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11 06:42:37 | 显示全部楼层
哎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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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11 06:42:37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支持楼主。
   MLGBD,现在有些垃圾就是有奶便是娘,工厂给他们交了税,带来了效益,那些垃圾就一心一意的想着去维护老板什么的,哪里还会在乎底下的打工的呢,更何况还有什么其它的XXOO,我没看到,就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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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11 06:42:37 | 显示全部楼层
哎,本来想找广东省劳动厅投诉下,那知道找到的电话居然出错,不知道上那投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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