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顶山市公安局是黑社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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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7 12:06: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马艳伟,家住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铁北工人村16楼5号 身份证号410403198609205799
  现在讲我的经身经历 2014年8月4号晚上我和朋友在市区聚餐,聚餐时我们喝酒了,因为喝酒有点多,朋友不知道我家在哪里住,就给我在平顶山卫东区黄连树天一宾馆开个房间叫我休息,我和我朋友一起到了黄楝树 天一宾馆大厅开房间的时候,当时我出试我的身份还拿钱掏房费,天一宾馆工作人员看我喝酒比较多,不接待我们,当时我生气了,你们开门做生意的为什么不接待住客呢,我们争执一会 ,宾馆工作人员就拨打了110,过了一会建设路分局出警到了黄楝树天一宾馆把我带到建设路分局,到了建设路分局,我被强制性醒酒,没有第一时间通知我家人,强制性醒酒我还是第一回享受呢,坐上老虎凳上十几个小时,中间时间我要去厕所小便,当时主办我的案子的刑侦副大队长宋春林警官不让我去,叫我在老虎凳解决了,我一个喝过酒的人就没有人权吗,还有我被建设路分局宋春林警官一等三人殴打,身上伤痕累累的 尤其是我胸前的一处烟烫的伤疤, 办案人员可以这样对待我吗,我犯什么罪,要这样逼供还是行凶,进建设路分局时宋春林警官对我进行了例行公事搜身看我有刀没有 ,可是我没有带刀,我带的有钱,现金六百多人民币,钱包里有一百多现金, 裤子屁股兜还有五百现金,先说下我的钱 之前开始喝酒钱我老婆把我的钱要走了,我知道我喝酒前我老婆会把我的钱要走,我私藏了五百块钱 , 想着晚上好好消费一下,钱被老婆要走后,我老婆给我三百块钱喝酒,晚上喝酒消费两百整,钱包里还有一百多现金。在天一宾馆的时候我朋友和我朋友的女朋友都知道我身上有现金的,在喝酒的时候我把我老婆给我的三百块钱拿出来了,这一点我朋友也在建设路分局也证实了这一点,可是叫宋春林警官给否定了,一句话没有见到我的钱,我的钱会张翅膀了飞了,我出建设路分局的时候,我先去建设路分局督察办,《建设路督察办地址平顶山市交警队后楼七楼督察办电话0375 32221318》督察办到现在还没有回复,去了几回都是正在调查中,我就怕等调查完了,我身上的伤也好了,在发稿的时候我刚从河南省平顶山市市公安局信访接待室出来,这个公安局新房我是从2014年8月12号就去上访的到现在26号了,公安局领导都在回避我,给不了我一个交代,之前我还去过我们卫东区区政府找过政法委的范主任他是主抓制安着一块的领导,他给我回复的是他没有权利处罚民警。后来我又去了平顶山市是政府,我去也是在敷衍我的,一直没有消息。老百姓心理有苦就是要个明白就这么难吗?这是真实的事情我本人电话13802379375。我刚从广东省东莞市回家第二天发生的事情,两年没有回家了,平顶山就变成这样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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