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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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09-4-9 17:22: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在一家单位上班。3月12号请了两天假。但是我回去后得了阑尾炎动手术。在家里休了二十多天,其间没有跟他们打过电话,也没打过招呼。4月初来了后给他们带来了医院的住院证明。他们说我在生病期间没有通知他们,做旷工处理。3月上的十一天班没有工资。因为公司规定休假要事先通知,不然就按旷工处理。而按规定旷工三天就扣发当月工资。他们还说因为有医院证明,要不就会按自动离职处理。自动离职则2月,3月工资都会扣掉。因为他们一直都拖欠工资。一月的工资要三月发,二月的工资要四月发。而我是和他们签了合同的,合同上规定发薪日为每月十五号。不得克扣和拖欠。
我想问一下:
1我这算不算旷工
2假如按旷工算,他们可不可以扣光我三月的工资。他们说那是规章制度, 我们进来时是签了字的。而且我离开近二十天没跟他们通知,影响了他们生产,也让他们工作上不好安排。给他们造成了损失。这种说法有没有道理。
3怎样算自动离职,自动离职一分钱工资不给有道理没有?
各位帮帮忙,看看我该怎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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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4-9 17:22:49 | 显示全部楼层
1\是你的错.2\超过3天的旷工,本月工资就要全扣的.3\汲取教训吧,以后不论什么事都要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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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4-9 17:22:49 | 显示全部楼层
起码要打个电话的,这么久,公司哪知道你的信息,都像你这样怎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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