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解答,房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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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1-10-27 16:51: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如房屋未过户的,法院这样判决不合法,因产权还是开发商的。2、如已过户的,未收到的房款应根据合同约定向乙方索要。3、正确。4、是的,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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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0-27 16:51:56 | 显示全部楼层
1,在乙拒不还款给丙,或者无力偿还的话,为了保障丙的合法权益,法院是有权执行乙的房屋的。2法院将房屋判给了丙,房屋的贷款关系等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应该找丙,因为丙已经是房屋的合法持有人了。虽然购房合同是乙于甲签订的,但是丙有判决书,应该以判决书为准。3这样的说法是不正确的,甲乙双方自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就形成合同约定,这个房子就应该是乙的了!4你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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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0-27 16:51:56 | 显示全部楼层
1、法院有强制执行的权力,你的房产判给乙是合法的;2、未收到的房款甲方只会找你支付,因为购房合同是你签的,甲方只有找你;3、签了购房合同就等同于房子是你的,不属于甲了;你悲催了,既要还欠款,还要承受失去房子的问题,所以说,欠款还是要及时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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