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了17天班不给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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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22-12-9 10:37: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在这个厂做了17天,很不习惯,上夜班白天根本睡不着,白天机器吵不说,还有人说话,每天基本值能睡3-4小时,开始进厂老板说叫我只工作8小时,可是上了半个月班,老板说叫我上10个小时,我说不是进厂的时候说的8小时,他说我听错了,然后我就不想做,辞职报告交给他,字他是签了,可是工资拿不到,说要招到人,还要别人学会了才能让我走,请问:我有什么办法能拿到工资,我一个人在这里,也没个地方去求助,真心的希望您能给我答复,帮助下我们这些在外打工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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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10:37:48 | 显示全部楼层
拖欠工资的,建议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即可。A法律服务团队B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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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10:37: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按规定,只要是有正常上班,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工资的。如果单位不支付,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至于具体支付方式和金额,按双方劳动合同约定来确定。
只要新员工在试用期间按时上班,并为此付出了劳动,公司方面就需要给付相应的工资。但是现实中有很多什么话都没留下,就拍拍屁股走人的,就不同了。如果说新员工没有在离职前三天或合理期限内告知用人单位,说明自己不适合这份工作而需要离职的,因此给公司方面遭受损失的,那么公司方面可以根据相关明确的证据资料要求劳动者予以赔偿,届时便有可能拒发工资。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而在实际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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