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名下有一套房改房,系老人唯一住房,我上面有一姐姐,我母亲于今年初去世,现父亲欲将该房过到我名下并与我一起生话,根据法律,我父应得该房的六分之四,我与我姐各得六分之一,我同意按市场价现金帖补我姐应得的六分之一,但姐不同意,拒不去公证处签字,请问A因此去法院提起诉讼可以吗?B如可以的话因我姐拒不到庭法院会判吗?(我姐说不会到庭).C一般情况法院会怎么判?会根据我和我父的意愿直接判到我名下(另现金帖补我姐)?还是判到我父亲名下(另现金帖补我姐)?还是公开拍卖分现金?D如判决下来后我姐拒不配合签字过户,凭判判书和房产证可以过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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