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开启辅助访问
切换到窄版
登录
立即注册
中问网首页
我的收藏
站长博客
搜索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第一问答网
»
论坛
›
中问网
›
问答
›
新劳动法:补偿 用人单位以新劳动法为由,将2008年以前的 ...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新劳动法:补偿 用人单位以新劳动法为由,将2008年以前的工龄清零,合法吗?不合法的话,我该怎么办呢
[复制链接]
11
|
3
|
2012-2-24 15: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如果没看错这个问题应当是今天提出来的,没想到现在还有公司会这样做。这种情况在《劳动合同法》(即你所说的新劳动法)将要出台或刚出台不久的时候闹得较严重。自2008年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至今天已经4个年头了,没想到还会有公司用这么老套且早就已经被否决过了的手段。工龄是无法清零的,即使重新签定劳动合同亦是不能抹杀原来的工龄,且还会占用签定劳动合同的次数。如果你的公司真的这样做,你们可以到劳动局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2-2-24 15: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合同到期不续签合同,补偿计算从2008年1月开始计算,其余合同解除应包含2008年1月前工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2-2-24 15: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太明白你意思 只要社保连续缴纳就没关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发新帖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千问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论坛元老, 积分 48824836, 距离下一级还需 -38824837 积分
论坛元老, 积分 48824836, 距离下一级还需 -38824837 积分
积分
48824836
加好友
发消息
回复楼主
返回列表
问答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