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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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16-4-3 09:13: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当事人发生土地权属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依法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提出处理申请,如果情况符合相关的规定,向有关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查处理申请。当事人对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在规定的时间内,当事人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处理决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相关依据:《土地权属争议调解处理办法》 第五条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前款规定的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乡级人民政府受理和处理。第六条 设区的市、自治州国土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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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6-4-3 09:13:4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积极应诉! 纵横法律网-广东德荣律师事务所-秦红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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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6-4-3 09:13:4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应聘请律师代理,才能有效保障你的合法权益。有需要请电话咨询。 纵横法律网-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经玉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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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6-4-3 09:13:4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真是宅基地使用证上标注是我们的土地,那你就大胆应诉。这个证据很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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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6-4-3 09:13:4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是土地使用权纠纷还是侵权纠纷?如果说是土地侵权纠纷,可以由法院判决;如果说是土地使用权纠纷,应该由政府调处。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纵横法律网-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韦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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