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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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08-1-9 22: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你朋友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向工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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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1-9 22: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1 雇主和雇员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2 两个工人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四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后果,不能确定实际侵害行为人的,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共同危险行为人能够证明损害后果不是由其行为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3小孩的父母没有尽到监护义务,也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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