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经济适用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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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10-3-8 15:51: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一) 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市内四区城镇常住户口五年以上;
(二) 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
(三)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十七平方米(含本数)以下(包括申购之日起前五年交易或者拆迁的住房建筑面积)。
未婚、丧偶无子女或离异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等单独生活的人员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除应符合前款条件外,还应年满三十周岁。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按照同一地址户口簿记载的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的所有家庭成员分摊家庭成员全部住房建筑面积确定。根据你的情况,父母加你共3口人,62平,人均大于17平。你好像是还没结婚,那就登记,把你爱人的户口迁到你家,就可以了。 所以根本不用再买,只要保证你家的户口是4人,就够申请条件了.如果你想自己单独申请,另买一处小的,也可以的,只要人均面积不超过17平米(建筑面积)就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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