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分红 拉锯战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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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9 12:48: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企红利,还只是开头,国有资产中的金融资产规模是另计的,这块更大;今后如何分配,政府必须拿出点办法来。
2007年12月13日,财政部出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配套管理办法《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下称《收益收取办法》)。对象仅为一级央企。
按照《收益收取办法》的规定,应交利润的比例,区别不同行业,分别对待。军工企业和转制科研院所企业,享受优待,上交比例3年后再定。而烟草、石油石化、电力、电信和煤炭等具有资源型特征的企业,对其要求最为严格,上交比例为10%。钢铁、运输、电子、贸易和施工等一般竞争性企业,上交比例为5%。
其实,关于对大型国有企业收取资本收益一事,坊间早有传闻。2006年初就有媒体曾报道有关部门欲对石化行业大型国有企业征收超额利润被阻一事。随后,又有传闻说,对国有企业征收利润因财政部和国资委之间的利益冲突而告吹等。
坊间传闻真假虽无以证实,但对国有企业征收利润一事,显然政府有关部门是经过慎重的考虑和严密的论证才着手实施的。
2007年9月8日,国务院签发《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中央级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将从2008年开始实施,并将收取实施范围内企业2007年实现的国有资本收益。特别指出,其支出的范围将依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以及不同时期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任务,统筹安排确定。必要时,可部分用于社会保障等项支出。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王小广研究员认为,把国有企业上交的利润用于社会保障等项目,是真正体现所有者享受其利益。大型国有企业作为全民所有制的企业,最终所有者是全体国民。把其利润用于社会保障等项目,是把原来扭曲了的所有者关系重新“拨乱反正”。
央企2007年利润总额近万亿
中国的垄断企业是通货膨胀的一个因素,如果企业的资金过于充裕,就会产生资产泡沫。目前中国的大企业获利有目共睹。限制和减少国企的利润来限制通货膨胀成为高层肯定的一个行政手段。
世行的数据显示,2007年,中国企业账面储蓄率(未分配利润),将会达到居民储蓄率的一倍以上,企业储蓄率将在中国当年GDP中,占30%的比率;居民储蓄率与比上年相比,只有很微弱的升幅。如果企业的账面储蓄继续增加,那么其最终流向,就是一个极为敏感的问题。
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12月8日表示,中央企业利润增长势头强劲,预计2007年利润总额将接近1万亿元。
中央企业业绩即将实现连续第4年高增长,“原来预计2007年是9200亿元的利润,因为现在增长的势头压不住,预计到年底要接近1万亿元”。国资委的数据显示,国有企业2003年至2006年的实现利润分别是3767亿元、6056亿元、7616亿元和8891亿元;2007年上半年,国有企业实现利润5558.5亿元,同比增长34.1%。资产总额方面,李荣融透露,在中央企业的第一任期里(2004年2006年),国有资产总额从7.13万亿元增长到12万亿元,平均每年增长1.3万亿元,相当于“每年诞生一个中石油”。
李荣融说,随着中央企业繁荣时期的到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必须尽快推行。任何出资人,任何股东,都需要回报。但是在过去的很长时间里,国家出资人不图回报,更没有按照严格的责任制去落实回报,因此一度导致中央企业“乱投资、乱担保、乱贷款”的局面。
中国的金融体系,这几年其实没有什么进步,从历史上看,一直就是延续着一个“权利承诺”的体系。垄断企业享受太多的金融特殊政策。在过去的体制中,我们的商业银行,曾产生过大量不良信贷,虽然有些已经冲销,但是今后如何?继续形成“坏账”的旧体制,依然存在。王小广分析,国企红利,还只是开头,国有资产中的金融资产规模,是另计的,这块更大;今后如何分配,政府必须拿出点办法来。
14年不分红
事实上,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中国的大多数国有企业都不向政府分红。这是因为当时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由拨款改为向银行贷款,还本付息由企业来负担。作为配套政策,企业所得税税率从55%降到33%,将所有税后利润留给企业。
另一重要原因,是当时国有企业办社会现象普遍,承担了部分政府职能。因此,当时国家决定“一段时间内不向国有企业征收红利”。
时过境迁,随着国企改革和社保体系逐渐建立,现在国有企业的经营状况、社会负担早已与十几年前迥然不同。根据财政部的数据,2006年,全国国有企业实现利润1.1万亿元,其中中央企业实现利润达7700亿元。据财政部财科所估算,2007年中央企业的收益加上地方国有企业利润,规模将超过1.6万亿元。
正有鉴于此,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进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这意味着,1994年国家免除向国有企业征收红利后,国有企业要重新向国家分红。
2005年2月,世界银行的一份报告获得了业界的广泛关注。该报告论证了国企分红的必要性,并称国企分红应纳入政府预算,由全国人大审议;国资委作为国务院一个部门,以统收统支的方式申请获得部分红利的支配权。此前的2004年10月,国资委统计评价局和产权局即提出,要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体系,并受到最高决策层的认可。
最初,国资委希望独立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利用从国企收取的红利,直接展开在国有企业的结构调整、兼并收购。但在经过与财政部的商议后,该动议进行了比较重大的修改,明确国企红利收取后要全部上缴财政,国资委以参与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方式,与财政部一起草拟国企分红收入的使用方向。
按照全程参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方案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所副所长张文魁原来的设想,分红比例的确定,首先,需要确定哪些行业是国家决定继续投资的,这涉及国有资本在整个经济中的进退原则;其次,每个企业的情况千差万别,合适的分红政策,需要国有企业和国有出资人代表即国资委之间一对一的谈判;第三,整个过程还需要一事一议,诸如企业投资的回报率如何确定、如何测算,以及能否实现,在操作中都需要非常技术化的处理。
不过,在财政部看来,一对一的谈判成本太高,而且难免会预留下权力寻租的空间,因此,提出分红机制的简化方案:先寻找试点单位实现分红,而后根据产业制订不同分红比例。这实际上等于将分红比例分行业“一刀切”,并要求国资委和企业据此执行。
担心分红后遗症
王小广对现在的分红政策还是有点担心,要避免国企通过特殊地位涨价、老百姓“埋单”的现象。国企利润被切割,多少会让这些国企不适应,用涨价来弥补分出去的利润有可能成为一些企业的选择之一。况且,一些国企一直以来就有涨价冲动。譬如在2007年10日,中石油、中石化向国家发改委提交成品油涨价申请;2007年12月,五大发电集团向国家发改委申请上调电价。而且,国企涨价的理由很多,既可找国际方面的原因,也可找成本方面的原因。很多隐性涨价一般很难被发觉。
此外,国企通过变通手段削减利润怎么办?譬如说增加成本支出,就可挤占利润。如此一来,国家由企业分得的红利就会减少,而企业却可以从成本中抽走部分利益。分红是否会影响到国企发展的积极性?这有两种可能:一方面,分红之后国企比其他企业多了一项很大的支出,在市场竞争中有可能处于不利地位,企业缺乏投入再生产的资金和热情,导致利润下降,最后不仅分红很少,税收都有可能受影响;另一方面,部分国企领导有了惰性念头,会认为与其挣的钱被分掉,还不如少挣钱。一些国企是否会因为分红而无所顾忌?譬如说,烟草行业,一直以来是受国家限制发展的特殊行业,这类企业的利润被分后,有可能认为股东既然分红就不应该再反对、限制吸烟,从而会在烟草推广方面变得无所顾忌。拿多少分红来直接补贴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来支出的主要方向有两个,即资本性支出和费用性支出。这两个支出大项中都有国企,譬如说根据国有企业发展要求安排的资本性支出;用于弥补国企改革成本等方面的费用性支出。目前分红所得并不能直接补贴民生,而是要用来继续“关照”国企,只有“必要时,可部分用于社会保障等项支出”。显然,很多人希望国企利润分红后直接补贴教育、医疗和住房,向社会分红的愿望恐怕暂时难以实现。
来源:2008年第1期 总第27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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