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强制分类,各方都准备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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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9 03:46: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报道,日前,广州市城管委公布全市100个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生活居住样板小区名单,其中包括越秀、海珠、荔湾等9个区各10个小区,从化和增城各5个小区。下月起,全市将启动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专项执法,主要针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物业等单位,对于普通居民仍以宣传鼓励为主。
城市的兴起与繁荣,是近代以来人类文明最主要的标志之一。但繁华背后,城市也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与繁华相始终,也可以说是繁华的代价。垃圾处理问题,就是极具代表性的“城市病”。
广州在经济社会稳步发展的同时,也正在经受着垃圾的困扰,并且日益严重。如果再拿不出好的办法,可能真的就垃圾“围城”了。办法并不是没有。各个国家和地区、各个城市,在与垃圾长期的“斗争”中,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办法。显然,这个办法并不是我们常见的垃圾填埋,这种处理方式虽然是目前我国国内主流的方式,但其局限性和不可持续性是明显的,这种方式再不改变,总有一天,垃圾将无地可埋。
发达国家和地区通行且行之有效的办法是垃圾分类和垃圾焚烧。这实际上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步骤,先分类处理,最大限度地再利用、回收,然后进行焚烧。由此,垃圾处理的问题基本上可以得到解决,至少最大限度地得到了缓解。
广州比较早的借鉴和引进了垃圾分类和垃圾焚烧的办法。然而“垃圾焚烧易,垃圾分类难”,垃圾分类的工作虽然倡导多年,但进展迟缓。这一次,先设定一些样板小区,强制实行垃圾分类,是广州为了推进垃圾分类采取的新措施。对比之前的措施,这个新措施还是有值得肯定之处。
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好就好在“强制”二字。垃圾分类这件事,正面的宣传教育当然是很重要的,但经验告诉我们,仅仅靠正面的宣传教育,仅仅靠民众的自觉自愿,很多事情是无法做成的,事实上,垃圾分类工作迟迟得不到实质性的进展,也正是手段过于柔性所致。
因此,必须把正面的引导、宣传、教育和反面的强制、惩戒结合起来,通过一些强制手段,促进市民垃圾分类意识的增强和行为的自觉。除了宣传教育,除了强制惩戒,我觉得还可以有一些利益激励的手段。比如说在垃圾分类推广的初期,可以给予市民适当的奖励。哪怕是价值菲薄的一些小奖品,都可以极大地激励市民的积极性。
当然,垃圾处理问题的根本解决,还有待科学技术进一步的提高,使得城市制造的垃圾,也能够像传统社会那样,不用特别处理就可以回归到自然当中去。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垃圾的返璞归真。
本文发表于2017年8月6日《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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