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未结婚。房子首付是准公婆拿的。用的朋友公积金。这房子算谁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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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9 | 2021-1-9 04: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个朋友。之前和对象有些矛盾。后来对象父母拿了些钱付首付买了套房子。用的朋友的公积金贷款。但是朋友没领证。这房子算是朋友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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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9 04: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房产证为准,写谁名算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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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9 04: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昧着良心黑下,但是我总觉得做人得讲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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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9 04: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实践中往往这么看,只要公婆一方保留付款证据,法院会按“公婆将首付款有条件赠与女方,赠与条件为两人结婚”来处理。
  也就是说婚前闹翻了,这笔钱是要退的,婚后闹翻的就不用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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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9 04: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用谁的公积金贷款,公积金所有者的名字是必须写的,我们买房时售房处就是这样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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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9 04: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朋友公积金的话应该是她名字吧。不过如果婆家有保留出资证据的话她也昧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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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9 04: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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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9 04: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结婚哪来那么多事儿,别结了拉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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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9 04: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珍珠奶茶nini2楼2016-02-28 00:51:00
  可以昧着良心黑下,但是我总觉得做人得讲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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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觉得,对方能拿出一大笔钱,说明至少很有诚意。。要真不愿意这男的,就把钱还给人家,做人要讲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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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9 04: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先要明白一个概念,房本名字写的你朋友,房屋的产权就是她的,同等条件下她有优先处置权。
  然后男友父母付首付这个,我前面说了,法律上视作对你朋友的赠予,而且房子已经买了,就是赠予已经成立了。已经成立的赠予要被撤消必须要满足三个法定条件之一。
  一,严重侵害赠予人及其近亲属。
  二,对赠予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有条件赠予,赠予完成后不履行相应条件。
  我前面也有说,最高院对类似情况有指导意见,这种情况一般视作有条件赠予,条件是你朋友要和男的结婚。
  所以,如果还没领证就闹翻,你朋友可以留下房子,但是得把首付款还给男方父母,因为赠予附加的条件没有达成,赠予就可以撤消。
  当然,也有很小的可能当地法院无视最高法的指导意见,因为指导意见不具备法律效力,那你朋友就可以留下房子,啥也不用退。
  如果是领证结婚后闹翻要离婚,这时候赠予条件已经达成,你朋友也不用退首付。
  但注意一点,离婚的话如果你朋友是过错方,男方父母以你朋友侵害他们儿子的权益为由要求撤消赠予,通过的可能性不会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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