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无所养,活到老,不如死得早!82岁老人生活无法自理,无处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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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21-1-9 04:56: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里有一个老人,她今年82岁,重庆人。

  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静脉曲张等常见的慢性病,有老年痴呆症,行动不便长期卧床,生活完全无法自理。在2012年11月27日夜里,她大概是想翻下床起夜,因为没人看顾,她摔断了左臂。
  她被送进重庆市急救中心,在最初的一天两夜她躺在医院过道的病床上,头上的6、7厘米长的伤口做了简单的处理,一边眼眶红肿充血,流出的眼泪都带着血。因为没有办理入院手续,没有缴费,医生开出了药方,她用不上药。同时,她唯一的亲人正焦头烂额的四处筹钱。
  过去说,人生七十古来稀,活到耄耋之年,更是福气。而现在的社会现实是,活到老,不如死得早,养儿不防老,社保不如没有的好。
  大约在五十多年前,这个老人和她的丈夫抱养了一个男婴,这个孩子成了他们的独子。
可是这个独子成不了他们的依靠,因为儿子长到十多岁,就开始“超社会”,进出少管所。后来儿子娶了个媳妇,小两口都不是安分守己的人,最终跑到广州“卖服装”(组织卖?淫)回来,成了“粉哥、粉姐”。
  二十多年来,儿子和儿媳屡教不改,吸?毒、聚?赌、偷?窃,等等,一次一次被抓去劳教、服刑。家里被掏空,可以说是家徒四壁。而老人和她的丈夫用退休金把唯一的孙女圈在自己身边,抚养长大。
  2008年,难得儿子和儿媳都从劳教所释放回家,却在一天夜里因为几句口角打了起来,最终儿媳被儿子用一个杯子砸中后脑致死,儿子因故意伤害罪判刑11年。
  这时候还在外地读大三的孙女,什么都不知道,他们不敢告诉她。
  2009年初,81岁本来就年老多病的丈夫,在卧病大半年之后,郁郁的走了,临死还念着儿子。
  2009年夏天,孙女毕业,为了照顾老人,放弃了好不容易找到的工作,回到重庆。然而一天中午,79岁行动不便的老人独自在家,不小心摔了一跤,脊柱底端骨裂,只能卧床静养,在伤好之前无法自己坐起、行走,吃饭如厕都成了问题,需要人时刻照顾。为了让孙女能够出门工作,老人自费住进了一家养老院。因为伤好后有自理能力,养老院酌情按照最低标准收费,每月的费用约1400元,刚好是她全部的退休金。那时候孙女每月只有750元的实习补贴,靠着周末在外兼职,尽力补贴她一点儿可怜的零花。
  2010年,也许是丈夫过世的打击,也许是对儿子的复杂感情,让她罹患精神疾病,言行失常,可能危害院里的其他老人,养老院不愿再收留她,提出如果非要继续入住,那么费用将提高到每月3000元左右,实施特殊看护。那时候,她每月的退休金只有1500多,孙女每月扣除社保之后,拿到手的工资只有1020元。
  孙女辗转咨询了许多地方,找不到一个能安置老人的办法。走投无路之下,终于得到几个好心人的帮助,想方设法把老人送进了民政救助补贴的精神疾病卫生中心。老人的精神情况慢慢稳定下来,然而医生诊断,她患上了老年痴呆症。因为年老多病,渐渐的她只能卧床,生活无法自理。
  孙女和好心人都以为,已经80岁、没有多少时间可活的老人,能够在中心静静走完人生最后一段。
  然而2012年11月27日夜里老人摔断了左臂,额头也磕碰出一个6、7厘米长的血口,被送进了市急救中心。
  这个家庭在几十年里早就被儿子儿媳掏空,没有任何积蓄,家徒四壁,医保报销后自费部分的费用,和护工半价后每天40元的护理费,对这祖孙俩来说简直是一笔巨款。
  而更无助的是,老人的条件不符合这样那样的“政策”,老人一旦出院,之前入住的中心没有义务继续收留她。
  如今孙女因为家庭拖累仍然未婚,每天早出晚归地工作。尽管找到了毕业至今月薪最高的一份工作,每月拿到手的工资扣除社保有1400元,然而,这样一个年老多病、患有老年痴呆症、生活完全无法自理、需要人24小时看顾的老人,就算孙女不吃不喝,加上老人如今涨到1800元的退休金,也无法让老人找到一个肯收留她、能安置她的地方。
  孙女向社区求助,社区请她找街道反映情况。因为老人有退休金,是单位退休人员,街道请她请找老人的原单位。可是老人的原单位重庆市群林市场有限公司在十几年前被一场大火烧毁,早已破产清算,只在区商委下挂了一个办事处。孙女找到这个办事处,工作人员告诉她,群林早已破产清算,人员都交给了社保买断,区商委只是招聘了两个临时工建起一个办公室,帮助办理该单位人员核查职工档案、医保报销返款等事务,没有能力和权限处理这个问题,请她去找街道。街道的民政部门说老人有儿子有孙女有退休金,不符合民政救助的条件,请她找区民政局反映情况。区民政局同样说老人有儿子有孙女有退休金,不符合政策条件,请她找社区多反映反映寻求帮助。
  孙女在11月29日下午给老人办理了医院入院手续,拿着街道捐赠的人大代表救助基金,几千块钱,一冲进医保账户,扣除医药治疗费,再一交护理费,马上就成了负数。
  十几天过去了,在治疗过程中老人一度被送进了重症监护室,孙女留着泪一边恳求医生救救老人,一边恳求医生尽可能节约医疗费用,因为她负担不起,她借不到钱,她还不起钱。
  2012年12月12日,医院说老人情况基本稳定,再观察几天就可以出院,于是,孙女又向公司请假,顶着请假扣薪、请假过多可能被开除的压力,继续为老人奔走,四处求助,却仍然四面碰壁,找不到一个能帮帮她们的地方。
  许多人说,没办法,她有儿子有孙女有退休金,不符合政策条件。
  老人是有儿子,可她唯一的儿子在监狱服刑,她也没有别的兄弟姐妹亲朋好友能在经济上帮帮她。
  老人是有孙女,可她的孙女只有一个人,每天早出晚归,每个月只有1400元,能为老人做到的很少、很少。
  老人是有退休金有单位,可她的单位早已破产清算,没有任何单位组织会“管”她,而她的退休金,根本不足以支持年老多病、老年痴呆、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人24小时看顾的她的生活和医药、看护费用。
  走投无路的时候,孙女只能流着泪一次次在心里问,问自己,问天,因为老人“有儿子有孙女有退休金,不符合条件”所以没有一个肯“管”她能“管”她的地方,那么是不是,只要她没有孙女了,就有人肯“管”她了?——孙女不止一次想去死。
  老人不是第一次摔倒,大概今年9月的时候,也摔过一次,因为没有骨折外伤,只是昏迷,考虑到经济能力,中心没有把她送往其他医院,但给孙女发了病危通知,要求家属陪护。那时候,孙女一边希望老人能挺过来,一边又在心里的某个地方,觉得老人就这样,昏迷着没有痛苦的去了,也好,也很好。
  因为,中心也多次提过,老人不是精神病人,他们其实没有义务和权利收治她。对这随时可能无处安置的老人来说,也许在那时就安静的去了,才是幸福的。
  是不是,当我们年老的时候,就应该在该死的时候去死,才不会遭遇这样“这是社会普遍存在的问题,而政府相关规定摆在这里,我们也没办法处理,只有你们家属多想想办法”,而家人又无能为力的可悲境况。
  是不是,因为这是社会普遍问题,因为不符合现有政策,因为政府也“没有办法处理”,所以它成了一个默认的不需要解决的问题成了一个根本就不是问题的问题,所以,不幸的人只能跪求天,求地。
  只求,在年老无法自理,而家人为了生活无法时刻看护的时候,我们能找到一个经济上负担得起的,肯养老的养老院。
  或者,求一辆醉驾的宝马撞死成为家人痛苦负担的我们,让这个“社会普遍问题”从根本上不再存在。
  或者,求让那些没有能力赡养老人的儿女、孙儿女、外孙外孙女等都在该死的时候意外而死,让老人去符合孤寡的条件,得到社会和政府的赡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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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9 04:56:1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是厚颜无耻,想要抛弃老人抛弃赡养老人的责任,向社会向政府伸手索要什么。而是我已经竭尽全力,尽最大的努力之下,仍然无法让老人得到安置,只能发出无奈之下的,可以说,悲呼——悲哀的悲。
  四处奔走,却四处碰壁,求助无门,我已经不敢奢望能得到什么帮助。我只是想把这样的现实问题大声说出来,让老年问题得到更多人的关注和重视,毕竟,我们都会老去。
  经济上,能够承担的,我已经尽力承担,虽然远远不够。我无能,我太无能了,不能挣到足够多的钱来赡养老人,这是我的错,但同时我很骄傲。第一,在这样的家庭中成长,到如今我能自食其力,行得正坐得端,我没有对不起谁;第二,跟如今许多二三十岁成家立业后却仍然“啃老”的80后、90后比起来,我养活了自己,并努力承担赡养祖母的责任,我无愧于心;第三,尽管在就业等多方面因为家庭因素受到负面影响,甚至受到一些不公的待遇,但我一直在为了自己努力,为了这个家破人亡、家徒四壁的家努力,我比很多人都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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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9 04:56:1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叫黄其洪今年80岁是瑞安市赵山渡珊溪水利移民户,迁移到温州市龙湾区灵昆镇, 在不知情的状况下被移民办列入“自谋出路”非居民移民,就给5000元,后没分给他土地、宅基地、也没给就业安置、没办理医保 社保。为了生存,70多岁的老人只得依靠踏三轮车养家度日,灵昆镇政府连三轮车也不给踏,先后被没收了10多辆三轮车,我只得替别人种田给点粮食谋生维持到现在。政府从来没补助过。
  我的大儿子生癌症死亡留下债,外孙6岁没了爸爸,7岁妈妈也被公安残害死,变成孤儿留下我照顾,住的老房子马上就要倒塌,我多次去政府、移民办紧急求助,但政府部门个个不理不睬。我只的身带重病只好到处流浪。在万般无奈之下,于2010年底去市移民办要求解决困难,被温州移民办主任叫来公安强制将我老人从五楼抬下来抛在马路上不理,2012年我肚子疼再次检查为肝肺囊肿需要治疗,因没钱吃药,5月15日只得再去市政府求助领导大门不给见,为了等领导没地方睡,下大雨。晚上只得睡在政府旁边,到第2天晚上被带到世纪广场派出所被4个警察用力按住在地上,当时脚疼厉害不理我,还被抓起来拖去刑拘,关在看守所里还强迫我老人站不让躺,一直10天不给治疗,使脚大肿血块堆积抽血3毫升,严重感染引起体温,血压升高。
  公安机关对我老人如此严重的伤势不予治疗,没通知我家属,反而叫灵昆镇政府政法书记办理取保手续后,将病重的我送抛到温州市长运旅馆内再次不理,有关部门互相推,我身无分文无法医治,真是天理法容不容!
  我双脚被打骨折,躺在医院已经8个多月卧床不起,没钱治疗求领导不理,每天疼痛靠止疼药维持到现在,现病情恶化医生诊断做手术,但派出所警察将其殴打致残后10天不予治疗导致严重感染,我身无分文无法医治,精神上、身体上十分痛苦。
  为了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及公民的人权,请求中共有关领导高度重视对世纪广场派出所警察将我老人致残、拖去刑拘、关在看守所10天不给治疗严重感染,后抛到旅馆再次不理、被刑拘手续单不给、 公安纪委调查8个月不给立案行为,严重违纪。紧急求助领导体谅民情,解决老人疼痛和一家人安置及生活疾苦问题!不能在拖了,给力 联系15968786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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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9 04:56:12 | 显示全部楼层
医院说老人可以出院了,骨折的伤静养半年一年就好了。可是老人出院结账的钱交不上,老人出院之后也没有一个肯接收的地方。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
  所有的机构部门都“不符合政策条件,我们也没办法”。
  那谁有办法?谁能有办法!!
  问过的养老院,政府扶持的,因为“不符合政策条件”享受不到任何“政策”,即使按最低标准收费,一天100元,一个月3000元左右。
  老人只有1800的退休金,我每月只有1400,他们说:“你们家属自己想办法啊”。那么让我不吃不喝的供养老人吗?1200用来补足养老院费用,200给老人买生活用品补贴领用攒生病可能需要的花费(够吗?够吗?够吗?)。我不吃不喝,让我去死,这就是政府给我的出路。
  记得小学还是初中,思想政治课上,为了教育学生尊老敬老,学过相关法律。说,子女或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但,这里有一个定语——“有能力的”。
  如今我觉得可以理解那些新闻上抛下老人“失踪”的不孝子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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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9 04:56:1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人最好不要独自在家,老人本身行动就不便,万一一个人在家,摔了。或者发生意外都没有人知道,如果没人在家看,最好在管家帮家政请个老人陪护,第一保障老人的安全,二来老人家也不会那么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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