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忽悠谁——《2008社会保障统计公报》质疑(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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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9 05:39: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9年5月2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2008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本文简称《2008人力和社会保障统计公报》)出炉。按说呢,这是最广大劳动者的一件大事,应必然会引起最广大的劳动者倍加关注欣喜不已。
事实上呢,笔者看《2008人力和社会保障统计公报》,如看一本介绍天外不明飞行物的科幻读物。稍有些许亮点,也如艳阳高照喷放绚丽烟花,其璀璨被光天化日消解殆尽。最多从灰白到灰黑再到灰黄的渐次污浊。当然更有不和谐的噪音,有刺鼻刮喉咙的涩辣。经多遍细读,虽极力压抑,不想说三道四,可如鲠在喉,不吐不快,十几天后动笔才写下这篇质疑。
从《2008人力和社会保障统计公报》部分数字看,无论人力资源劳动保障部门和统计部门,对社会现状还是有数的。如《2008人力和社会保障统计公报》中“年末城镇就业人员30210万人”就与笔者在《中国工人各阶层漫谈系列文章》中据科学抽样归纳类比得出的数字近似。撰写时由于没有资料,当时对数据这样陈述:“城市普通非农业就业群体、城市一般国有企业和国家垄断型资源型和特定企业就业群体、和城市失业下岗工人群体三者之和同农民工群体的比例,经过几十年快速增长,其比例约为1︰1.1。即约为2.6亿人。这个数字中,当有约12%城市一般国有企业和国家垄断型资源型和特定企业阶层,约3000万人;约20%城市失业下岗工人群体,约5000万人;城市普通非农业就业群体人数约为1.8亿人。”
特别说明,在上面2.6亿工人总和中,由于笔者做的是中国工人各阶层分析,故没计算国家在编干部。目前看,如果减去4000万或更多的国家干部。估算数字同国家统计数字基本是吻合的。
可下面这些数据就让人百思不得其解了!
一、可怜的4.2%
《2008人力和社会保障统计公报》中,对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和城镇登记失业率如是公布:“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88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
据笔者了解,自2002绝大多数地方国有集体企业破产兼并拍卖基本干净之后。中国县级及以下劳动保障部门,就已不再有登记失业这一说。具体做那些工作呢?劳动者失业任你失业,就业任你就业。对最广大的普通劳动者不承担任何责任,任其自生自灭。如果说劳动保障部门的“作用”,除了养活天文数字的冗杂机构之外,再就是配合主流形势说说谎,收钱后帮着人才市场中介机构骗骗劳动者。利用国家赋予的行政职权,替政府虚报各项假劳动保障数字,以骗取国家的补贴和补助。之后再利用广大劳动者对政策的不熟悉,先进行登记,再言说上级没有批。最后把国家拨付给失业下岗工人浸血的劳动保障补助,弄成一些地方官的吃喝玩乐费用。
据笔者所知,早在2000年前后,中国的城镇失业人员就已经远远超过886万这个数字(实际可能达4倍还多),更远远超过这个百分比。即使以2002的实际城镇登记失业数字,对应今天的城镇劳动力就业人口。中国的城镇登记失业率恐怕也会超过8%。而实际上2008年底整个世界的失业率都在攀升,而中国人力资源劳动保障和统计部门联合公布的数字,反而降低了许多?难道灾难性的经济危机真给中国的劳动者带来了福祉?
还是让失业下岗工人自己思考吧!!!
二、可悲的99.9%
在《2008人力和社会保障统计公报》中,对零就业家庭的安置就业工作和实际比例陈述如下:“年末全国已有99.65万户零就业家庭实现每户至少一人就业,占零就业家庭总数的99.9%。”
对于全国有多少零就业家庭,笔者不知晓,对零就业家庭安置比率笔者也不知晓,不敢妄言。可笔者作为双职工失业的零就业家庭,又居住在零就业家庭并不少见的资源枯竭型城市。零就业家庭确实是举目皆是,举不胜举。且政府对零就业家庭安置政策确实就是虚设,连空穴里都不见丝毫来风。
而企业又是如何落实零就业家庭的政策呢?中国第一啤酒品牌青岛啤酒集团,早在2000年,就丝毫不顾及国家对双职工家庭裁减方面的种种政策,以“三十八岁一刀切”的违法行径,将包括双职工家庭在内的众多职工逼迫失业。
政府机关又是如何落实零就业家庭的政策的呢?鲁南某市委党校属副市级党委机关,这个党校常务书记是副市级干部。竞能对政府明令腾岗安置的零就业家庭的再就业员工肆无忌惮疯狂迫害,直到撵出市委党校!对如此肆虐零就业家庭,市劳动保障监察仲裁部门没有人敢管,上访到省委省政府后也依然于事无补。
从法律角度看,又如何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实施条例》第十二条无视失业下岗工人权利刻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试想,在这样的法律背景中,零就业家庭再就业还有什么保障,零就业家庭就业率又怎么能达到99.9%?
可悲的99.9%,这个数字足以把千千万万需要温暖的零就业家庭的深重苦难一笔勾销!安置率都99.9%了,还需要做工作吗?
三、可笑的平均工资
《2008人力和社会保障统计公报》中说“全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9229元,比上年增长17.2%,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1.0%。”“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1005元,城镇集体单位为18338元,其他单位为28387元。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日平均工资为111.99元,比上年增加12.68元。”
对于平均工资、平均收入之类的平均,鉴于不足10%的人口占有超过90%以上财富的荒唐事实!理论上的合理性与实务中的荒谬性,已人所共知。平均工资和平均财富只能是国人切肤之痛!!
我想问的问题是:这个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包括编外人员吗?国家知道他们工资是多少吗?这个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包括这些单位的临时工吗?国家知道他们的工资是多少吗?
可能不知道吧,我告诉你们:一个单位编外人员比在编人员一般少拿一半的工资!而临时工有时只拿到在编平均工资的十分之一。这样说吧,在编人员工资可能2500元/月,而编外人员只拿1250元/月或者更少,而临时工的工资的可能还拿不到200元/月。
那么目前机关有多少编外人员呢?据笔者了解:县级交通局、交警队、民营企业局、计划生育委员会编外人员可能占到30%;而城管大队编外人员可能超过60%!这些城镇单位又有多少临时工呢?实际上临时工在各个单位都或多或少存在,最典型的是市政管理所负责环卫的临时工比例可能占到80%以上!试问,这个平均工资,对这些弱者是不是有点不人道啊!!!
说罢人的身份差异说行业差异,电力、银行、保险、供电、烟草等特殊垄断行业同一些普通非垄断待业,他们的工资可是天壤之别啊!!!
说罢行业差异再说地区差异,同一个中国,发达地区可能年薪拿10万元以上,而落后地区一年都拿不到一万块钱。传说深圳市一位市委书记到山东任省委书记,第一个月发工资一看钱少吓了一跳!!也许这只是传说,但说明山东省委书记的工资可能比深圳市委书记的工资要少!!他们又如何平均呢?
笔者网上看到两个帖子,一个是“我是鲁西南”帖子:“我在一个山东省的基层县局,工龄十二年,月工资1200多元,加上奖金、福利、过节费、取暖费等所有收入,年收入一万五千元左右。一是“恐龙哥”网友贴子:“我是一名国家干部,于2001年入伍参加工作,2007年十一月份起月工资总算领到了1033元。”而这些数字从另一个侧面说明所谓统计数据确在虚假蒙骗嫌疑。
关于《2008人力和社会保障统计公报》,虽存在种种问题。但国家需要统计工作,百姓更有知情权!作为百姓,是多么希望国家能公布真实数字,让百姓了解真实的情况啊!!譬如:让百姓知道目前全国到底有多少失业下岗工人?他们的实际收入到底惨到如何程度?他们的生活处境又如何?全国的城镇失业率是13%、15%或者更高!!不管舆论和宣传有多少理由,无论如何老百姓还是喜欢听真话。而且更能分辨出数字的真假和真话假话!像这样兴师动众的统计公报,集一国专业资源忽悠全国广大百姓,确确实实背离了科学发展观的宗旨啊!!!
2009-6-1于鲁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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