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再说网店新规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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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9 06:26: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写博客,在我的理解中,相当于公开发表自己一些观点和看法。所以,既然是公开发表,当然要坦然接受公众的质疑,观点有不同,是很正常的。所以,我原则上不会为网友的回复去辩解,特别是那些带有人格侮辱和讥讽的言论,因为是交流观点,不是争吵,更不是人身攻击。并且,就算需要辩论,我认为在博客中不适合,放在在相关论坛中进行或许更合适。
而续写有关网店新规的话题,是因为看到昨日发表的《从反对网店新规中看到了什么?》中的一个匿名网友的留言,之所以违背自己的原则,首先是因为该网友的回复是就事论事,提出了自己的见解,我也愿意继续交流;其次,我昨天写的文章缺少佐证,而该网友观点,个人认为具有一定代表性,更佐证了我的一些看法----即以经营成本增加为由反对新规,完全是一种借口。所以今天的文章,实质是对昨天文章观点的一个补充。
以下黑体字是该网友在《从反对网店新规中看到了什么?》的留言,大量的反问,很激烈。我将对这些反问一一解答其错误之处。
工商局出台的新规听证了吗?合理吗?合情吗?合法吗?他们想怎样就怎样。为什么刚开始有网店时不出“规定”?现在才出?居心何在?大家都心知肚明。
这些网店大多数都很自律,不愿办执照并不是为了躲避监管。工商局对实体店监管的就好吗?
有个网店店主说过这么多网友看着,怎么也不会太过分。
网店店主都愿意给好评,中评差评都不乐意。实体店会这样吗?
有执照工商局就能监管好吗?看看调查结果,谁信呢?
大多数都是中小卖家,他们既是卖家又是买家。这个新规有可行性吗?
没听说哪个国家用行政手段干预经济的。
其实挺简单的事,非弄得那么复杂。
用传统方式管理新生事物,不可笑吗?
一、先说其中的合理成分,就是第一个反问。确实,在民主进程不断推进的今天,出台政策应该先征求各方意见,至于是否采用听证制度,到可以探讨。这样听取多方的意见,制定的制度才更合理。不过目前的新规还是草案,似乎没有说草案就等于正式实施这一说。所以大可以认真研读新规,多提意见,而不是一棍子打死,反对了之。
二、关于为什么网店开始出现的时候不出规定,我觉得这没有什么可以疑问的啊,很多法规都是在发现问题之后才出台的,例如最新的《物权法》,还有其他小的规定,如月饼包装等,今天还看见一个报道,说益生菌产品无章可循,估计今后会制定标准。如果按照网友的逻辑,过去没有出法规的,今后就永远不出了?只要一出台,就是居心不良了?
三、自律与否和监管好坏,根本就是两码事。因为自律,所以就不用监管了?而且这位网友也承认是大多数网店自律,这就说明还有不自律的。按照这个逻辑,只要大多数是好的,就不需要有相关制度来管理了?至于说有工商监管是否有效,这是工商行政水平的问题,法院还有不公正的判决呢,按此逻辑,法院都可以不要了?以后都网络审判了?
四、“网友监督之下,就不会太过分”,这个完全是想当然的说法。实体店还天天面对活生生的个体的监督呢,网络虚拟的监督,看又看不到,能有多少效果?之所以觉得网络监督更有效,无外是由于网络的特点和人们的心理在起作用,网络上很容易召集一群人,通过网络围剿的手段去干预,而现实中却往往看热闹的多,有效帮助的少而已。这只能说明目前人与人之间信任的缺失和错位,宁可愿意帮助一个看不见摸不着的人,而不愿意帮助现实中需要帮助的人。但是这个与制定制度又有什么矛盾呢?
五、网店都希望给好评,这很正常,谁愿意要差评?难道实体店愿意年年上工商黑名单?非常奇怪的想法!
六、至于买家和卖家的身份关系,这个更滑稽了,从广义上说,现实中任何人都是双重身份,具体的说,某人开实体店卖衣服,是卖家,他要吃饭,去买饭,就是买家,这不是很正常吗?他作为卖家需要诚信经营,不然的话就会受工商处罚,但是他作为买家,也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饭菜卫生不合格,就可以去依法投诉,这有什么问题呢?难道在网络上就例外了?
七、制定制度就是行政干预经济了,奇怪的观念啊。法律法规都是制度,都是公务员来执行的,西方发达国家的法律比我国更完善,是不是说行政干预的更厉害呢?
八、何谓传统方式干预新生事物?新生事物就可以不受约束了?新生儿是不是可以超越传统制度的干预呢?可以超越宪法了?
纵观这位网友的观点,真的让人苦笑不得。既然认为网店很自律,又何必担心制度的约束呢?难道制度希望大家违法?你的行为和制度是一致的,又会有什么负担?按此逻辑,什么《合同法》都可以不要了,因为大家很自律,都会按合同办事嘛,还要签什么合同呢?要是对方不诚信,就算有合同我也不会和他做生意啊!
其实,反对新规的网店业主,我认为真实心态无外是两种,一是负面的,由于缺乏监管,目前确实在经营一些非法的东西,所以害怕新规的实施,当然我也相信这种店主是少数的;另一种是担心,不是因为成本问题,而是不愿意和政府机关打交道而已。因为一旦涉及到工商注册,就会年年进行年审,而目前的机关衙门确实是“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我相信后一种情况是多数网店店主反对新规的真实心态。
但是要记住,任何事物都是在不断完善和进步的,网店涉及面广,相信就算要工商注册,其程序也不可能照搬现有制度(人力也不允许),我甚至相信,对年交易额小于一定规模的网店,可能会免于年审。所谓的工商注册相当于一种备案,以避免万一发生问题后,不至于连店主都找不到。所以,一定会有相应的简化程序来保护网店店主的合法利益,反对新规本身是没有任何必要的,多为新规提一些合理建议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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