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周正龙为何敢用脑袋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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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9 06:26: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件涉及到政府信用的重大事件----“华南虎照”造假事件,在历经近一年时间,终于在6月29日有了一个肯定的结论。根据相关报道,6月29日上午,陕西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认定“华南虎照”系假照片,拍摄者周正龙因照片造假涉嫌诈骗罪被逮捕,另有包括陕西省林业厅2名副厅长在内的13名官员受到行政处分。虽然这个结果是意料之中的,但是在没有正式确认之前,也不便于总结这个事件的有关教训,这相当于在法院没有判决生效之前,谁都不能说某人是罪犯一样。
对于此次事件要总结的问题有很多,其中之一就是为什么周正龙明明知道自己在造假,却敢于在公众面前拿着脑袋来做担保?原因当然会有很多,如利欲熏心、以为与有关政府官员联手会万无一失等等,但我认为都不是最主要的因素。
我们有理由相信,任何人内心深处都明白一点,纸是包不住火的,轻易拿自己的脑袋(性命)来博弈,绝对不是一个常人的心态。从心理学角度看,公开承诺是履约的一个重要手段之一,即公开的承诺对当事人具有比较高的约束力,因为一般而言,当一个人采取了公开立场表明某一观点时,就会更执著的坚持自己的选择。正因为如此,反过来从另一个角度看,在自己没有绝对把握或信心的时候,一般人不会选择公开承诺的方式。然而周正龙恰恰相反,明知道是造假,却胆敢公开做出拿性命做赌注的承诺,这不太符合常态。
要能解释这一现象,除了当事人本身存在一定的人格障碍等客观病理因素外,从主观上看,只有当个体认识到,这样的公开承诺对自己是毫无约束力的才行。简而言之,就算到时候证明确实是造假,你们能怎么的?真的敢砍脑袋?说白了,这是一次永远不会“失败”的赌博:一方面,如果能通过拿脑袋做抵押,让大家选择信任,从而达到自己最终目的,这当然是最理想的;另一方面,万一最后东窗事发,自己的赌注(脑袋)也不可能输掉(根据有关法学专家的观点,也就是3年以下的徒刑而已)。正是在这种严重不对等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下,所以周正龙才敢于向社会公开挑衅。
“周正龙赌脑袋”这个问题的实质是犯罪成本过低,这在我国比较普遍,例如对卖假货的处罚不及造假获得经济效益的万分之一等等。特别是对涉及社会诚信方面的犯罪,由于这类犯罪往往都没有带来太大的直接损失,目前在刑法量刑上都普遍偏低。但是我们必须要认识到,对社会诚信体系的破坏所带来的严重后果,或许不如经济损失或者生命损失那么直接,但是间接所带来的危害,将是几十年或几百年都无法挽回的。
这或许也是著名的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在多种场合提出,对于破坏社会信托体系的行为,要施以严刑峻法的重要原因吧。希望能通过周正龙事件,能让有关部门认识到对破坏社会诚信体系的严重性,亡羊补牢,让那些敢于挑衅社会诚信的人付出一辈子生命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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