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不到对方,怎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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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3-28 22: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方当事人提出离婚,但对方当事人因失踪或下落不明不应诉、不出庭的诉讼日益多见,法院公告送达法律文书、以缺席判决方式审理此类案件的做法也越来越常见。过去人民法院对一方失踪(下落不明)的离婚案件予以受理并以缺席判决方式进行审理,主要是依据198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该意见指出,“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这一解释是前后矛盾的,如被告”确无下落“则根本不存在调解的条件或可能,它对审判或司法的误导不可避免)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也相应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应当看到,允许法院以缺席判决方式审理一方当事人失踪或下落不明的离婚案件,因舍弃了必要调解程序而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据,而简单地禁止法院作缺席判决,必然会使那些因一方失踪或下落不明而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及纠纷无法获得必要且及时的法律调整与处理。这一矛盾或问题,在我国目前人口流动不断加剧、当事人逃避婚姻家庭义务或逃避诉讼现象日趋严重的情形下更为突出。上述问题虽因婚姻法的修改而在一定程度上得到解决,但法院对此类离婚案件进行不适当缺席判决的可能性依然存在,而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或失踪的离婚似乎变得更复杂和更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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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3-28 22: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找不到人,法院可以公告送达,一样可以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非户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第一次起诉离婚,若起诉方没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赌博、吸毒、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不会判决离婚,起诉方只能在一审判决生效后6个月之后再起诉,第二次起诉一般会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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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3-28 22: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不宣告失踪直接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对方无法收到法院的送达文书,那么法院可以公告送达,公告送达后可以缺席判决。起诉后,由法院公告对方到庭或送达法律文书,公告6个月期满,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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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3-28 22: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三年无消息法院可在对方不在的情况下判处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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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3-28 22: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刚才回答过了,建议你再看看你的情况特殊,丈夫身上有刑事案子,他欠了公家的钱,除非他的欠款还上,或你放弃所有的夫妻财产,否则法院不会判离婚让你分得财产。所以要想离婚,恐怕只能通过失踪的那个方式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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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3-28 22: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啊,法律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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