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踢皮球”厂房被拆主人该找谁?璧山县规划局有滥用职权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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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21-1-9 06:37: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3年,因璧山县蒲元镇境内有上千亩需要生产和加工的木材,铜梁县的周必述获知消息后带着发展和致富的目的,怀揣20多年在外打工和亲戚借来的资金来到了蒲元镇团山堡村。他的梦想是把自己投资创建的企业做大做强。8年来,从创建到企业的成长让他倍感欣慰。一个年销售近500多万元的企业,不仅让附近的部分百姓致了富,也为地方的税收做了贡献。
    然而,今年8月3日,随着挖掘机的轰鸣声,占地1100平方米厂房和300多米围墙的轰然倒下。相关部门在没有给出任何理由的情况下强拆了他的厂房。而当时还在外忙业务的他却还必知情。当他知消息心急如焚的赶回自己企业后,眼前的一切让他不敢相信,企业变成了废墟,围墙倒塌,机械设备、生产的产品摆在空地上。在太阳的炙烤下,许多村民在忙着把倒塌的砖和值钱的小设备往外搬。他脑子变成一片空白。。。。。。这究竟是咋回事呢?
    艰苦创业
    
    2003年8月,璧山县蒲元镇团山堡村一社为了加快农业结构的调整,发展多元化农业来增加农民的收入,按照璧委发【1998】15号文件精神,用好土地资源解决劳动就业,周必述成立了天福木业公司,任总经理。
    
    同年,经蒲元镇村级建设管理站、蒲元镇人民政府、璧山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同意,蒲元镇团山堡村一社作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用地将璧福路公路外20米左右的黄家院子外侧出租给该公司建木材加工和种植业发展,租期为10年。
    按约定,周必述缴清了所有款项,投资70多万建厂房,开始了他的兴业梦想。他在当地招聘了农民工,请来了技术工人,自己起早贪黑在外揽业务。企业发展蒸蒸日上。
    公路整治
    由于璧山入城口的路况差,堵车严重;另外,公路两旁的环境差,特别是公路两旁的废旧轮胎收购店经营不规范等现象,严重影响了璧山文明县城的创建工作。2010年5月24日,璧山县委、政府召开会议,将对璧福路沿途10米内及县城入口环境整治。
    按会议要求,3个月内整治要见成效,并明确此次整治由县规划局牵头,负责拆除违章乱搭建的建筑物;县交通局牵头负责道路的基本整治;县交通、交巡警支队、林业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
    企业被毁
    8月3日,在璧山县规划局的牵头下各部门开始行动起来。一台挖掘机开到天福木业外面搭建的临时铁硼砸烂。团山堡村一社社长荣泽璧上前询问,获知,公路沿线10米内的违章搭建要进行拆除。而这台挖掘机已经将公路红线外20米左右的围墙、厂房挖到。可是挖掘机不停的工作,30米、40米、5米。。。。。厂房围墙被挖成了废墟。
    裸露的机器设备、生活用品等一时成了废品,四处散落在空地上。挖掘机开走后,围观的村民见该企业负责人不在,开始前来拾废品,砖瓦和部分生活用品被一洗而空。荣社长称:“说是拆除公路沿线10米内的违章建筑。就是要整治也要等老板回来谈好条件再拆!这样的强拆我还是第一次看见。”他告诉记者
    欲哭无泪
    当周必述回厂看见企业变为废墟怎么也想不通。他说,天福木业厂房旁边的公路附近也有家企业,离公路不足5米却安然无恙,而他的厂房离公路有20多米却拆成这样,事先未得到任何通知。面对此景,无奈之下只得搭建临时帐篷雇人看守,因为天气炎热,看守现场的人员中暑,价值3万元的设备被盗。他告诉记者,企业的固定资产价值百多万元,刹那间化为乌有。企业没了,机械设备破坏了,只有当废铁卖了。租地的村民前来找他,坚决不让他把机器卖了。因为卖了机械设备后就难以支付村民土地复耕费了。
    就这样,周必述八方求援借来了资金,支付了村民的复耕费后才把损坏的机械设备当成废品变卖了。近60岁的周必述说,他在边打工边向璧山的有关部门讨要说法。
    相互推诿
    但是,他找到县规划局的负责人,规划局推到国土局,国土局让他找交通局,相关部门就这样相互“踢皮球”。他告诉记者,他从一个农民到打工崽,40年的风风雨雨建了一个企业。如今,他债务高筑,连死的心都有了。他不明白,为啥自己的厂房位于公路10米外还会遭遇强拆,企业因此而遭受的损失由谁来买单呢?
    为此记者采访了璧山县规划局执法大队负责人,该负责人解释说,此次整治是县委、政府统一安排下操作的。至于为啥璧福路10米以外的厂房会拆,这跟县国土部门有关系。
    但当记者找到璧山县国土局主要负责人,该负责人却称,此次整治他们没有参与。拆迁要通过公示、听证等法定程序。该企业是从农业结构调整,并结合当地经济实际情况,由镇政府报国土局审批下来的。由于此次整治行动是规划局牵头的,如果是国土部门来执行,他们一定会依法行政。
    到目前为止,周必述跑了不少路,找了不少单位,但是没有任何一个相关部门给他一个说法。他也不知道这个“皮球”政府部门到底要踢到哪个时候才是个头。周必述称,下一步,如果政府再坐视不理,他将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此,本报将继续关注
    记者周喜冬
    
    
    转载《重庆法制报》11月8日第15版
    
  控告书
  控告人:周必述,男,现年53岁,住:铜梁县太平镇黄桷村6组19号电话:13193100919
  被控告人:璧山县规划局局长
  控告人认为璧山县规划局局长滥用职权遭企业无故被毁坏,造成经济损失达200多万元的事实。
  璧山县规划局所发的璧规信访初【2010】10号文件处理意见与事实相违背。
  理由一:璧山县规划局认定我提供的“璧山县农业结构调整用地报批表”均有县土房局、蒲元镇政府等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规划局咨询县国土房管局获知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用地性质不变任然为农用地,我与该表注明用途不一致,因此,该地改变土地性质为经地房局批准属违法用地行为。
  控告人认为:2003年8月,璧山县蒲元镇团山堡村一社为了加快农业结构的调整,发展多元化农业来增加农民的收入,按照璧委发【1998】15号文件精神,用好土地资源解决劳动就业,蒲元镇村级建设管理站、蒲元镇人民政府、璧山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同意,蒲元镇团山堡村一社作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用地将璧福路公路外20米左右的黄家院子外侧出租给该公司建木材加工厂和种植业发展,租期为10年。这一充分说明镇政府、县国土局严格按县委的文件精神发展农村产业。建厂房也是县为发展木材加工所用,县国土局根据相关政策,为发展农业生产服务的,因为土地属县级人民政府管理,县国土局有职权批准,根据产业政策调整临时用地,符合中央精神。“璧山县农业结构调整用地报批表”上明明注有字样,规划局的说法只能让投资者心寒,更是一派胡言,它是为掩盖它滥用职权、逃避事实的这一说法。
  二:依据璧山规划局调查和璧城街道提供《璧城街道沿线建设控制红线内建设情况清理登记表》第106号资料显示信访人2003年所建的厂房系违章建房,未经审批。难道说有村社、镇政府、县国土局所签字盖章同意建设厂房也系违章建房吗?土地既然是县级人民政府管理,有村社、镇政府、璧山县国土局的批准是逐级批准,县国土局是土地管理主管机关,依职权对土地的有使用依法管理。难道说县国土局的批准也是违法吗?难道只有规划局审批的才叫批准吗?这只能说明县规划局不知法、不懂法为自己惹下的祸根找借口。事实胜于雄辩,一个活生生的企业就是这样被县规划局滥用职权所拆除,企业毁之一旦。
  三:璧山县规划局称依法拆除违法建筑事实是掩盖滥用职权违法犯罪的嫌疑。
  2010年7月规划局对信访人下发了《自行拆除通知》等等。违法建筑不受法律保护,不进行补偿。控告人认为:天福木业没有接到什么通知,信访人在拆除后才知道情况的,强拆的时候信访人还在外边搞销售,所以拆除以前是不知情的。我公司于2003年依法成立的,我企业向各级政府依法纳税,组织开展生产、解决就业等等,为社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8年后的今天,璧山县相关单位以违法建筑、不合法为由在企业法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搞突然袭击,对我企业强行拆除,不但该行为违法也不人道,更不符合我国的国情和社情。县规划局的做法也没按法定程序对企业所谓的“违法行为”处罚告知、听证等程序。严重的违背我国立法的客观事实规律,遭成如今工厂倒闭、企业职工流离失所、企业资产200多万元的损失控告人认为,我企业被突击强拆,应该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并赔偿信访人的损失,只有这样才能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社会稳定,安定民心。
  控告人:周必述
  2011年1月11日
  抄送:市纪委、市规划局、市检察院、市信访办、县纪委、县检察院、县信访办、县委各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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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9 06:37:2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看看,璧山到福禄的319道旁被拆的现场,图为周必述在现场,看看旁边的企业没拆为何只拆一家,难道不是执法不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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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9 06:37:20 | 显示全部楼层
璧山真乱啊,居然财政收入全市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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