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60岁以上老人每月领200的相关规定和政策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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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08-2-29 17:57: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8年1月1日起,本市实施《 2008年1月1日起,本市实施《 2008年1月1日起,本市实施《北京市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办法》,凡具有本市户籍、年满60周岁以上的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人,每月都可领到200元福利养老金。  目前本市共有60岁以上城乡老年人236万,其中有70万老年人因种种原因,没能享受到社会养老保障待遇。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本市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统筹城乡、标准一致的福利性养老保障办法。这标志着本市城乡养老保障体系在制度上实现了全覆盖。据了解,《北京市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办法》中明确规定,享受福利养老金的范围为:凡具有本市户籍,年满60周岁以上的无社会养老保障的城乡居民。目前,本市70万60周岁以上无社会养老保障的老年人中,城镇老人19万人,农村老人51万人。《北京市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办法》的实施,解决了51万无保障农村老年人的养老保障问题,让他们真正老有所养,这是本市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  目前,《北京市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办法》规定的老年保障待遇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今后,这一待遇还将根据本市经济发展和财政承受能力进行调整。本市公共财政特别加大了对此项政策的投入力度,市劳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据测算,明年一年,本市市区(县)财政为此将投入16.8亿元。  市劳保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北京市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办法》明年1月1日起实施,但需要4个月的时间进行信息系统建设和受理申请等准备工作。因此,福利养老金将于明年5月份起正式发放,前4个月的福利养老金将一次性补齐。  相关新规  农村养老金明年提高近300元  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将从现在的平均100元,预计提高到平均400元。昨天,市劳动保障局透露,市政府审议通过了《北京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施行。  本市劳动保障部门透露,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中,政府加大了对参保农民的投入力度,由市区(县)两级财政为参保人员建立基础养老金。从明年1月1日起,参加农村养老保险并达到制度规定条件的农民都能享受到基础养老金。  据介绍,今后参保农民享受待遇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两部分组成。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标准按个人账户积累总额(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和国家对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计发月数确定;新增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280元。预测2008年领取人员将有5.9万人。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将于明年1月1日与老年保障制度同时实施。目前,市劳动保障部门正在会同财政部门实施系统建设等准备工作,养老金将于5月份与老年保障待遇同时发放。届时符合领取条件的农民,将领到前5个月的基础养老金1400元。  解读  实行弹性缴费标准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将实行弹性缴费标准,最低缴费标准为本区县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0%(各区县可不相同)。最低缴费标准以上部分,可由农民根据承受能力自愿选择,缴费额度不设上限,体现多缴多得。  农保可转城保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规定,农民转成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时,农保缴费可按相应年度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折算缴费年限。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农民工到达领取年龄时不符合按月领取条件的,可按一次性待遇的政策,将资金转入农保经办机构,建立农保个人账户,按农保规定享受待遇。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办法》,凡具有本市户籍、年满60周岁以上的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人,每月都可领到200元福利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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