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奶奶遗留下一处房产,她的亲人只有我和姑姑,请问我是否与姑姑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回复为盼,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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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08-3-4 16:48: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不能不经你同意就将房屋卖掉.姑姑卖房屋必须经过你的同意.房屋买卖协议上必须有你们两个人的亲笔签字.因为按继承法规定,你奶奶的遗产应由你父亲和你姑姑共同继承,因你父亲不在,按转继承的规定,你可以继承你父亲应继承的那一份.到法院起诉你姑姑,因为你和她有相同的房屋处分权.不过事已经过了三年,你要有自己刚知道姑姑卖房屋一事的证据.诉讼期间是有限制的,一般为2年.如果有证据,卖房屋的协议就无效,法院会依法撤消的.事不宜迟,赶紧到法院去说明你的情况,他们会帮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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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3-4 16:48:49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你姑姑有第一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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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3-4 16:48:49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继承法规定,你爷爷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你爸爸、叔叔、姑姑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你、你表兄妹(姑姑的子女)、你的堂兄弟(姐妹),就是你大伯和叔叔的子女为第三顺序继承人。所以,你不能享有与你姑姑同等的继承权。如果是你补充的这样,有三个要素值得把握,一是爷爷奶奶当时是否健在,如有一个老人健在,她的卖房行为都是无效的;二是你父亲叔叔是否健在,健在,她的卖房行为都是无效的;三是当时你是否年满18岁,年满18岁,她的行为不合法,如果你当时不满18岁,爷爷、奶奶、你父亲又都不在,则她的行为有效。如这样就只是存在财产分配问题。建议还是问问法律方面的人事,给你一个法律服务网站,给徐滔留言,点击“留言徐滔”就行,他会给你答复的。记住他给你的编号哦!http://www.xutao.com/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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