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恶势力横行,目无法纪,纵容包庇 坑害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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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21-1-9 07:55: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自2016年7月5日晚12时许,我们蔬菜大棚被破坏,正在收获蔬菜被损坏后,我们报案,迟迟没有结果,不知是歹徒狡猾啊还是你们办案不力呢?傻子都知道是谁破坏的怎么就你们不知道呢?是老百姓们破坏的吗?不是!是我们自己强拆的吗?也不是!。
  这起严重故意损害财物的刑事案件在当地影响巨大,反响强烈,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被破坏的蔬菜大棚及蔬菜是老百姓赖以生存的基础,辛辛苦苦种植的蔬菜遭到破坏,我们的生存怎么得到保障!
  自2016年7月7日村民向公安机关和区政府有关部门递交报案材料后,一直没有结果,2016年7月15日,黄桥村两委开会,说是愿意赔偿村民大棚及蔬菜破坏损失,按高于市场价赔偿损失蔬菜,损坏大棚不赔,这不是变相承认损坏大棚的行为是他们主使的吗,是他们安排的吗?征收我们土地,因为补偿不合理,我们拒绝签字,现在土地上所有附属物及土地均属我们所有,按他们的说法,好似大棚及土地已经属于他们所有。
  生产路两侧村集体所栽植几百棵杨树,由生产队发包出售,因为征地没有批文,办不来砍伐证,杨庄街道办及社区竟然凭一纸手令,替代砍伐证,找人砍树,并承诺出现一切事故,均由区政府及杨庄街道办负责,村民举报阻拦,公安机关不出警,不法分子,居然殴打举报人,难道依法治国只是一句空话吗?这不是官匪勾结吗,公安机关是做什么用的?权真能大于法吗?
  强拆和破坏是对宪法最大的践踏!是对公民权利的最大侵害!而政府不作为,甚至纵容破坏和强拆人民赖以生存的生产基础更是天大的讽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指出:要重点解决好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
  国土资源部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严格规范征地拆迁管理,坚决防范查处强征强拆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强调:必须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类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党纪严于国法,中央规定就是铁律。
  在今年书记高喊依法治国的提议下,黄桥村老百姓赖以生存的蔬菜大棚和正在收获的蔬菜居然被强拆了,被破坏了,不法分子的胆量也太大了吧,是谁给了他们的权力?是谁为他们充当的保护伞?这些人公然敢和中央叫板?敢和 叫板?
  在当前的形势下,在中央的八项规定下,在群众路线活动中,有些人仍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至人民群众的利益于不顾,视法律法规如儿戏,严重的违反了中央精神和 的指示。
  法律遇到权力就变了形,公平碰到领导就走了样。我们黄桥村的受害群众齐声呼喊:谁来查处违法强拆蔬菜大棚,破坏蔬菜的腐败行为?谁来维护黄桥村受害百姓的合法权益?谁来惩处不执行中央和 指示的官员?你们什么时候,能给百姓一个安稳的环境,让他们真正的过上安心的生活呢?别忘了公、检、法的前面都有人民二字,为人民服务仅五个字,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啊!!!
  我现在请求安徽省纪检委的领导:莫让冤者跑烂腿!莫让伤者再流血!莫让无辜再流泪!依法依规查出暴力强拆我蔬菜大棚的不法分子和其幕后的指使者,还老百姓一个公道。让权利在制度下运行,让法律在阳光下运作。
  惩处那些不作为,乱作为的官员,正是这些人“在吃政府的饭,砸政府的锅”
  我们已经联系了多家媒体记者,把我们的实际遭遇反映给他们,求助媒体记者曝光这些不法分子和不作为的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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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9 07:55: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的农民就连地也没有,不知道是不是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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