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有个问题请教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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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08-2-4 21:46: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里有个时效问题,事情是2006年发生的,到现在为止起码经过了一年多的时间,所以你如果要申请劳动仲裁的话(应该在60日内)已经超过了这个时效,所以你不能申请劳动仲裁,而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劳动争议首先要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仲裁机构不受理,或者作出裁决后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所以你现在已经丧失了依照法律规定维护自己权益的程序上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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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2-4 21:46:58 | 显示全部楼层
1.单位现在已经无法追究你的违约责任了(劳动合同的违约金),理由是劳动仲裁的时效已过;2.你这情况是劳动合同法之前的事,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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