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退伍军人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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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9 08:12: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名退伍军人的诉求
  我叫汪生,是一名退伍军人,曾服役于武警重庆总队一支队在部队一线和边防为国防事业作出过绵薄之力,光荣的完成了保卫国家的任务,在地方开启了新的生活,以另一种方式为国家和社会发光发热,复员后没有给国家添负担,自己谋生。为了维护我妻子刘佳佳产妇的合法权益,本人曾于2019年1月向重庆市沙坪坝区妇幼保健院提起申诉,事情不但没有得到合理的解决,并一再推脱责任。在这样的情况下,作为一名退伍军人,我只有借助于网络呼吁。事情经过如下:
  我的妻子叫刘佳佳,家住重庆市九龙坡区,2018年12月14日因为疤痕子宫内膜不足1MM入住重庆市沙坪坝区妇幼保健院保胎,历时5天。2018年12月19日下午14:00左右进行剖宫手术生产,14:48分成功分娩生下一名女婴。
  术后第一天20日,尿管拔掉后就及时下床活动了,术后医院并未对我妻子身体进行任何治疗。妻子的隔壁病床也是剖宫产手术生产的,见她术后每天都有做各种项目的治疗,妻子就询问护士:“我是否需要做治疗?”护士回答:“不用”。我和妻子以为病情好些了,所以不需要。
  术后第三天22日下午,妻子下床活动时,发现左小腿胀痛影响行走,待医生查房时说明病情后,医生并未给予任何意见。
  术后第四天23日,在主治医生查房时,妻子向其说明病情,随后在该院做了超声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左侧小腿中段胫后静脉管腔内低回声,考虑血栓可能”。重庆市沙坪坝区妇幼保健院并无治疗血栓方面的科室及设备。医生看了B超结果,告知我和家属:“剖宫产后出现血栓很正常,不用紧张,也没有转院的必要,输液2-3天血栓可能就消了。”我和家人对血栓方面的疾病不了解,当时也只能听医生的话及时输液。我与家人多方了解血栓这类疾病后强烈转院治疗,医生告知我们要转院治疗,院方的120急救车出车费用由我们自己承担。为了得到及时的治疗,我们接受了这种无理的要求。
  2018年12月24日,妻子在重庆市西南医院做了关于血栓的各项检查,结果显示“左侧肌间静脉内实性回声充填,考虑血栓”。在重庆市西南医院住院治疗了3天,医生嘱咐出院后继续药物治疗3个月,并每月复查。出完后在家整理医院的缴费单据时发现一张在重庆市沙坪坝区妇幼保健院已缴费未做治疗的发票。缴费明细上的治疗有:TDP治疗、气压治疗、低频脉冲电治疗,其中气压治疗就是预防血栓形成的。随后我就到重庆市沙坪坝区妇幼保健院妇产科住院护士站去核实,与护士核对以后发现确实没有我做这几项治疗的登记记录。
  现在每天需要针药治疗,医生说:“目前只能保守治疗,已有的血栓溶栓的可能性不大,针药只能防止再生。”妻子的左小腿现仍有胀痛感。从用针药治疗开始,为了小孩的健康就没有进行母乳喂养,这让妻子觉得愧对孩子,没有尽到一个母亲责任。一方面是对病情的担心,一面方是对孩子的愧疚;使妻子情绪低落,经常哭泣、失眠,已有产后抑郁的倾向。
  因此,特具文投诉,恳请支持一位退伍军人的投诉请求,追究此次事故责任,责令医院向我们赔礼道歉并赔偿我们的相应损失。以予维护一个退伍军人家属的合法权益!感谢!


  2019年2月22日
  退伍军人:汪生
  电话:15298867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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