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托”事件中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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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9 08:32: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外国留学生遭遇茶托,被诈骗1000多元的事情引起大家的关注。根据媒体介绍,事情大概是这样的:有两名日本学生前往上海豫园景区游玩,从地铁站出来时,遇到一男两女,被要求帮助三人拍照。随后,这三人邀请两人一起去吃饭。两人被带到金陵东路豫园茶馆喝茶,结账时被告知茶费是48元一口,共消费了2100多元,两人的现金1000多元全部被强行掏空。
日本留学生报警,这个事情被媒体报出来之后,“48元一口茶”成了天价鱼事件之后的又一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事件。如果商家宰客属实,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呢?
这种行为可能承担三种法律责任。
首先是要承担民事责任。该种行为涉及到欺诈消费者,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存在欺诈行为的情况下要增加赔偿金额,具体为购买商品或服务费用的三倍,并且应当赔礼道歉。另外,三名学生的现金是被强行掏空,这种行为可能会涉及到搜查身体的问题,同样是违反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的,属于侵犯人身权益的行为,相关人员应当赔礼道歉并且赔偿精神损失。
其次是要承担行政责任。在查实确有欺诈行为存在的情况下,应当没收违法所得,如果欺诈行为特别严重的话还应该吊销营业执照,并且要接受一定金额的罚款处罚。
最后是要承担刑事责任。这种卖“天价茶”的行为已经出现过不止一次,虽然这次的金额只有两千多元,如果这种事情发生过很多次金额就不会只有这么少,那么就有可能会因数额较大而涉及到刑事责任。主要可能会涉及到三个罪名:第一是诈骗罪,“茶托”的行为会涉及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第二是抢劫罪,在诈骗过程中有可能会转化为抢劫,如果三名日本学生不认可消费的金额,那么很有可能会上演以暴力或暴力胁迫强行取得财物的行为;第三是强迫交易罪,即以暴力或胁迫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接受自己提供的服务,情节严重的就会构成强迫交易罪。
一般茶托、酒托的案件最有可能的是构成诈骗罪。如果构成诈骗罪的,分为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两档。数额为三千元以上至五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应判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数额为五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
这种犯罪经常是集团犯罪,即三人以上共同犯罪,分工明确,各自对犯罪事实有清晰的认识。
作为我们普通人,首先应该洁身自好,避免诱惑;第二在遇到此类事情时,应当马上报警,寻求法律的帮助;第三在事情被揭发后,应当勇敢的站出来接受调查,这样有利于警方调查,有利于犯罪分子可以罚当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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