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在启东慷国家之慨,送给执结后的败诉方孙鹏埕三套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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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在启东慷国家之慨,送给执结后的败诉方孙鹏埕三套房产???
  是谁让启东的百姓在北京金水桥跳桥自杀?流血又流泪???!!!
  举报信
  举报人:黄亚英,女,60岁,身份证号码320626194504032225,住启东市北新镇轶昌村三十二组66号,联系电话:15370849917。
  被举报人:周东瑞,男,职务:现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院长,住启东市南苑中路448号,联系电话:13962969599。
  举报目的:
  依法控告启东市人民法院院长周东瑞涉嫌职务犯罪的违法行为:
  一、被举报人启东法院院长周东瑞利用职权包庇下属法官受贿犯罪,造成启东法院前腐后继,法官群体受贿作案!在启东乃至全国造成极为恶劣影响。
  二、举报启东法院院长周东瑞利用职务之便枉法裁判,慷国家之慨,非法补偿执结后的败诉方孙鹏埕三套房子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要求依法问责被举报人枉法裁判 、渎职导致启东七旬老人
  孙鹏埕在北京天安门跳金水桥自杀的后果。在启东乃至全国造成极为恶劣影响。
  四、要求依法追究被举报人利用职务之便拒不受理案件的违法犯罪行为。
  事实和理由:
  举报人作为启东的老百姓,对被举报人启东市人民法院院长周东瑞一贯嚣张的违法行为深恶痛疾,现依法向上级机关反映被举报人启东市人民法院院长周东瑞在启东的职务犯罪违法犯罪行为。举报人希望得到应该得到的奖励。
  启东市人民法院两任院长任职期间发生多起恶意违反法定程序、严重枉法裁判的案件,非法参与违法强拆,致使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造成极其恶劣影响!!!并且启东市人民法院发生多起法官受贿、制造假案等重大违纪违法案件隐瞒不报、拒不查处,造成严重后果、更造成启东老百姓不敢相信法院!!!
  举报人先陈述下列几个案件以证明两被举报人的违规、违法行为:
  一、被举报人制造假案,伪造庭审笔录,包庇法官。恶意制造冤案,导致受害人七十多岁的老人孙鹏成竟然在北京天安门金水桥跳桥自杀,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启东七旬老人孙鹏埕由于启东市人民法院院长包庇法官制造假案,七旬老人孙鹏埕竟然选择在北京天安门金水桥跳桥自杀,在网络上已经疯传。启东的百姓都对该案件的受害人孙鹏埕深表同情,同时对启东市人民法院院长周东瑞表示强烈的谴责!
  该案的情况是:原告张剑秋诉被告孙鹏成案号为【2004】启民一初字第0642号民事纠纷一案,启东市人民法院法官伪造庭审笔录,制造假案,证据确凿。1、当事人七十多岁老人孙鹏成多次向启东市人民法院院长即被举报人一周东瑞投诉,启东市人民法院院长拒不处理下属法官的违法行为。2、孙鹏成向启东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异议,启东市人民法院在法定期限内既不受理,又不裁定不受理,孙鹏成投诉无门,几十次上访后,无任何结果,七十多岁老人孙鹏埕长期躺在启东法院立案大厅里几天几夜,法院派几十名法警围住了孙鹏埕,但法院仍然拒不处理,由于启东法院制造了假案,伪造庭审笔录,启东法院在明知孙鹏埕扰乱公共秩序的情况下,也不向警方报警控告孙鹏埕扰乱公共秩序,后孙鹏成的房屋竟然遭到了违法强拆,强拆的当事人告知孙鹏成,是启东市人民法院院长指使强拆的,孙鹏成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万般无奈,最后竟然选择在北京天安门金水桥跳桥自杀,上演了凄惨的人间悲剧,该案在国内外产生了极端恶劣的影响,幸亏在孙鹏埕跳桥的千钧一发之际,北京天安门金水桥的武警现场抓获了孙鹏成,后被移交天安门派出所,启东法院的执行局的法官张辉等人押送回启东,关押了十一天……
  本案被举报人涉及到两个违法问题。
  1、法院制造假案,伪造庭审笔录,枉法裁决,被举报人拒不查处,涉嫌严重的司法腐败。
  2、被举报人在法定期限内,拒不受理正常的执行异议申请,在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告知当事人孙鹏埕有权要求启东法院受理的情况下,当事人孙鹏成多次请求哀求法院依法受理,后孙鹏成这个七十多岁的老人连续几十天凄惨地躺在启东法院的大厅里,无人理睬,启东法院只是用几十名保安把孙鹏成团团围住,围观的几百名老百姓义愤填膺!!!此案在启东当地造成相当严重恶劣的影响!在启东法院坚持违法不受理的情况下,导致当事人孙鹏成实在走投无路,老人最后竟然选择在北京天安门金水桥跳桥自杀,此案在国内外造成了更加极端恶劣的影响。(请在网上点击“启东孙鹏成在金水桥跳桥自杀的冤案”)
  关于启东法院院长周东瑞枉法裁判,慷国家之慨,非法补偿孙鹏埕三套房子的违法行为。
  启东法院在孙鹏埕与案件当事人张剑秋的借贷纠纷案件(案号为【2004】启民一初字第0642号民事纠纷一案)完全已执结的情况下,法院院长周东瑞因害怕启东法院制造假案、包庇法官的真相暴露,为了避免院长自身被追责,周东瑞竟然慷国家之慨,另外赠送案件的败诉方孙鹏埕三套房产,在启东乃至全国造成极为恶劣影响!
  二、由于启东法院两任院长的胡作非为,农村妇女陈爱工万般无奈在启东市政府拆迁办主任陈天虹办公室服毒自杀,现陈天虹也在启东市政府跳楼自杀,在启东乃至全国造成重大恶劣影响!
  关于启东市汇龙镇拆迁户陈爱工在启东市政府拆迁办主任陈天虹办公室自杀的案件,启东法院两任院长难咎其责。当时举报人孙鹏成和黄亚英、顾笑德、徐永辉、黄大华等人在拆迁办讨要说法,孙鹏成和陈爱工都相互诉说启东法院“黑的一塌糊涂”,孙鹏埕哭诉其向启东法院正常的立案故意长期不受理,老百姓实在是没啥路走!孙鹏成说了很多法院院长的违法的事情,陈爱工当时情绪很激动,很有同感,两人很有共同语言,陈爱工痛骂“启东市人民法院院长是畜生!没有人性”!后孙鹏成也和陈爱工探讨自杀的想法,陈爱工临死前重点提起了启东法院院长胡作非为的情况,最后竟然真的当场凄惨地选择了在启东市拆迁办当场吃毒药自杀,其现场惨不忍睹……现在骨灰都烂掉了,后来孙鹏程老人受了刺激,晚上和顾笑德、黄大华等人休息的时候半夜发出鬼哭狼嚎般的惨叫,比鬼叫还难听,该事件情节相当严重,在启东乃至全国造成极端恶劣的影响!由于被举报人的违法渎职拒不受理正常的案件、包庇法官制造假案等原因,致使百姓自杀,人民群众的巨额财产遭受重大的损失!让老百姓感到生不如死,甚至真的选择了死亡这条路!如果当初启东法院能够妥善处理孙鹏成和陈爱工的案件,善良的农村妇女陈爱工绝对不会发生服毒自杀的严重后果!七十多岁的老人孙鹏成也不会到北京天安门金水桥跳桥自杀!!!孙鹏成选择到金水桥跳桥自杀的行为理应得到查处,但是造成孙鹏成跳桥自杀的启东人民法院院长周东瑞和石汉慈更应该得到查处!!!
  三、启东法院多名法官受贿被查处,按照相关规定,院长周东瑞应该引咎辞职。
  两任院长任职期间,启东法院两次出现了十多名法官涉嫌受贿,每次两名法官已被判刑,还有其他多名法官的案件都在启东市的纪委记录在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及专门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引咎辞职规定》启东市人民法院已发生多起重大违纪违法案件隐瞒不报、拒不查处,造成严重后果、恶劣影响,被举报人启东市人民法院院长周东瑞理应引咎辞职。而且信访人获悉启东法院有十多名法官涉嫌受贿,理应得到查处,但是在被信访人的“公关”下,竟然把案件压了下来,隐瞒不报!只让受贿的法官退交部分的赃款,仍然让他们逍遥法外,被举报人公关的目的是为了保持院长的位置,举报人坚决要求彻底查清启东法院法官受贿的违法行为,问责启东人民法院院长周东瑞和石汉慈。
  四、启东法院发生多起案件恶意拒绝受理老百姓的案件,造成老百姓不断群体上访;枉法裁判,愚弄百姓,造成老百姓的重大损失。
  1、叶继承(13813613858)诉启东市惠萍镇政府违法强拆一案,举报人黄大华、黄大华当场发现启东法院立案庭庭长威胁叶继承父女俩,恶意不受理案件,知法犯法,严重违法,嚣张至极!先是超过时效,竟然一如既往两年多不立案,后竟然公开强行要求叶继承把行政案件改为民事案件,否则不立案!最终导致叶继承案件败诉,后通过启动再审程序,叶继承借举债筹款聘用了北京律师,并且四年多不断上访,最后虽然胜诉,但是付出了四年多的惨重代价和巨额的律师费用。期间的心酸只有当事人能够深深地体会!
  2、关于启东市人民法院处理人民桥血案的诉讼,故意不受理受害人的行政诉讼,严重地违反了相关的法定程序。受害人沈黄联系方式:13301466110。
  (1)两年多长期违法不受理受害人投诉后,被举报人拒不查处下属法官违法不受理的行为涉嫌严重的司法腐败,导致举报人群体上访,给人民财产带来巨额的损失,启东人民桥血案在国内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请在网上点击“启东人民桥血案”。(2)启东市人民桥血案,现场相当血腥恐怖:启东市某些官员警匪合伙,勾结南通迪颖房地产公司未经法定程序违法拆房,现场的伤员中血肉横飞,有人头部被打了三个洞,昏迷在血泊中,有人鼻梁骨骨折移位,有人耳朵打飞了,有人脸部开花,六七个人昏迷过去倒在血泊中,血流满地,惨不忍睹。其中受害人66岁的黄亚英经启东、上海医院多次抢救生命垂危。受害人已多次报警,启东市公安局不但故意拖延出警,反而加害受害人, 3月28号受害人已两次被殴打,2008年9月11日也被打过,在本案发生前几天,受害人多次到时任启东市市委孙建华和市政府、建设局主管局长丁伟成、原公安局长刘以银办公地点反映拆房公司暴力违法拆房的情况要求得到保护。相关职能单位不但不及时加以处理控制局面,反而策划指使二百多警员警匪合伙违法暴力拆房。不但无任何合法手续,摧毁房屋和房屋内价值几百万人民币的全部营业设施,而且血腥残忍、暴力殴打被拆房户,连八十多岁的老人和妇女都没有放过。案发后,公安机关警员嚣张的对受害人沈黄叫嚣:“你有种去法院起诉去,法院不会受理你的......”受害人投诉无门,欲哭无泪。受害人控告被举报人涉嫌毁坏公私财物和严重渎职等违法行为。
  五、启东法院却把应该属于刑事案件的诉讼未依法移交公安机关作为刑事案件处理。
  ①当初黄亚英(0513-83033110)、黄大华(13301466110)、陆东辉(13584650262)等人选择了诉讼,表示相信党、相信政府、相信法院,但是启东市人民法院竟然两年多来既不处理也不裁定不受理。沈黄和黄亚英、黄亚英、葛中伟、黄兵、陆东辉、陈飞等人凄凄惨惨的上访了两年多,历经千辛万苦,付出了巨大的心血,花费了巨额的资金,启东法院违法不受理,官官相护、司法腐败,这笔上访的费用很大原因是由于启东人民法院的院长被举报人造成的,应该由启东人民法院负责赔偿。
  ②两年多来,启东人民桥血案的举报人多次不断的群体上访,十多名举报人在江苏省两会期间,全部站在江苏省人民大会堂会议厅门口,痛哭流涕,造成极端恶劣的影响。
  受害人黄兵、顾笑德、黄大华、黄亚英等七八人,最后已经上访到北京,准备在北京自杀,启东法院恶意拖延连续两年多才勉强受理该案。因该案涉及到几百人光天化日之下聚众殴打、毁损受害人几百万的巨额资产,受害方多人受伤,有人构成了轻伤(法医鉴定),有人致残,该案启东法院受理后应移交公安机关,而启东市人民法院未这样依法作出处理,选择了包庇违法犯罪人员---把刑事案件当作民事案件来办。
  综上所述,启东法院一件件、一桩桩,让老百姓遭受痛苦的司法腐败现象,实在令人触目惊心,上述事件只是启东的冰山一角,但也能证明在被举报人领导负责下的启东法院恶意作出的违规、违法行为,被举报人恶意知法犯法,选择性执法,腐败嚣张透顶把行政案件强行要求当事人作为民事案件起诉,把刑事案件强行作为民事案件处理,把民事案件强行作为刑事案件处理,随心所欲、故意颠倒是非、知法犯法,官商勾结,官官相护,坑害百姓,举报人可以提供确凿的证据证明被举报人的违法行为。举报人于2016年3月4日向职能机关控告,答复仍然是“正在处理中”、“请勿重复来信”(南通检察机关编号:808177454,密码:6fef91c7d;南通纪委编号:20160304105426322632,密码:336336;江苏检察机关编号:201603041058395347,密码:85uaxc);后又于3月29日向职能机关举报,答复一直是“正在处理中”、“请勿重复来信”(启东检察机关编码:797967996密码:8f58cfb1e;南通检察机关编码:914579584密码:ba6ff2903;南通纪委编号:20160329141052445244密码:336336;江苏检察机关编码:201603290215333799密码:671maj)。举报人现依法根据《信访条例》向职能机关要求查处举报人以上陈述的几个案件,依法查处被举报人,并把处理结果用书面形式告知举报人,以便举报人通过法律程序,按照信访条例的相关规定彻底查处被举报人。举报人相信在党中央
的英明领导下,依法惩办这伙违法犯罪人员,让这些祸害老百姓的老虎和苍蝇都没有容身之地!!!
  举报人公开用实名举报启东市人民法院院长周东瑞涉嫌严重的职务犯罪,举报人希望得到应有的奖励!本人对陈述的事情承担一切责任,如有虚假,本人愿承担所有法律后果!!!

  举报人:黄亚英
  201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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