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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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7 | 2008-3-8 12: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因此,“还另交一万元违约金。”是违法的!你如果走的话要交违约金是“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另外,你们外地人公司没给社会保险,没加班费。都是违法的,可向劳动监察12333热线举报查处!大胆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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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3-8 12: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违约金按照当时签订的交,这个没二话的,即使你当时签了1000万,也要按1000万交.这点楼上的讲得很清楚了.还有就是你讲的太乱,有点看不懂.至于社保金什么的只要在一年内,都可以找到劳动部门举报,之后劳动部门会要求企业给你补交的,这个只要你能提供证据比如上班的打卡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就行了.假期这个东西说白了人家想给你放就放,不想给你放就不放,只要给够加班费,就不算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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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3-8 12: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这几天研究了新法,是这样的: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如果公司未给你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生育、工伤等五项保险,就是公司违法的,你可以据此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但可以据此解除合同,而且公司还要支付你补偿金。同时你也就不用支付违约金的。另外你的违约金高于培训费用也是违法的。另一种方法是,你写一份书面的通知,告知用人单位,因为公司违法未缴纳保险费用,你要求解除合同,只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你就可以走人了。如果他起诉你你就依上述条款反诉他。不起诉你就来个“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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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3-8 12: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你如果属于下列情况,就可以要求补偿。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参考资料:http://group.hexun.com/falvmingshi/Discussion.aspx?articleid=2487990这里劳动合同法,你看看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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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3-8 12: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1、依劳动合同,你应该交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不能超过平均在你个人身上的、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依此条规定,你应该支会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3000元除以接受培训的人数,得数再除以合同天数,乘以未履行天数。2、你所在单位在三年合同签订的情况下,再签订一年的劳动合同,有规避法律之嫌。你以前签的三年的协议仍然有效,但变更除《劳动合同法》二十六条的禁止规定之外的事项的,后签的一年协议与三年协议有不同的,以后签的协议为准,所以签的时候要注意。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签合同的时候你想什么呢,钱先割一边,你考虑一下你的道德问题,然后想想公司对你的态度,有不合理的你可以提出来,不行你可以劳动仲裁,达到你的要求你还辞职吗?不知道你怎么想的,你困难时公司帮了你,日子好了就不是那么回事了!个人看法!感觉你这样做欠妥!与违约金没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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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3-8 12: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建立劳动关系,单位就要给你买社会保险,这是铁定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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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3-8 12: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要赔违约金,要不继续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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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3-8 12: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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