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精神病史的,可以做监护人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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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0-3-25 09: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只要监护人能尽到以下职责,那么就可以:(1)保护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人身。(2)管理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财产。(3)未成年人的父母既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同时,也是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4)代理未成年人行使索赔请求权。当然,被监护人除了未成年人,还有精神病人。但作为监护人即使是有精神病史的也不一定是被排除对象,只要已经康复了,那么就跟平常人一样,权利义务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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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3-25 09: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法律规定禁止有精神病史的人做监护人。只是治愈了,对被监护人无害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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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3-25 09: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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