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期间单位要让我留下来续签合同,我没同意,是不是符合劳动法第46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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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3-26 19:36: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劳动合同法第46条:(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因此,如果不是“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的话,你是可要求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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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3-26 19:36:5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单位要是在维持或提高劳动条件的情况下与你续签而你不答应,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降低了工作条件,单位是要支付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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