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所为什么不能以自已的名义作出吊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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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9-12-13 05: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般行政处罚文件的决定权都在工商所的上一级机关,即工商行政管理局,所以在任何行政文书以及相关的责令改正通知书上面的印章都是***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行政管理局**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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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9-12-13 05: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应该由县以上工商局做出工商所没有这个执法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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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9-12-13 05: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工商所可以作出吊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关键是你做出的决定是不是符合法律法规。其实吊销营业执照是一种很重的行政处罚,其重要意义还要在罚款之上,也就是说某一个体业户出售过期食品,可以警告、罚款,最严重的才是吊销营业执照。吊销个体营业执照可能应为以下几种行为,出售过期食品、超范围经营、前置要件过期,营业执照过期或者未年检超过6个月等等,还有很多情况,要看具体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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