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已经是公开拍卖成功性质的出让土地,如果变性质,是否国家要收回而且二次公开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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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10-3-29 15: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拍卖成交,买受人如果将土地过户到其名下,国土资源局向买受人颁发的土地性质一定是出让的,但用途是原状。如果买受人想改变土地用途的话(例如:由工业改变为商业、住宅等),那么需要到国土资源局进行招拍挂,如果是价格差,那么你还需要补交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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