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宅法律问题求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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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0-4-3 09:51: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属于合同诈骗罪。买卖合同成立,因为法律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除非购买人明知道产权有问题而购买。否则,你不能追究购买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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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4-3 09:51:51 | 显示全部楼层
1、侵占罪和诈骗罪2、不成立,属于可撤销合同,一方采取了欺诈手段,bc可要求de赔偿损失3、传讯——有必要的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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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4-3 09:51:51 | 显示全部楼层
1、构成了盗窃罪。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2、盗窃,不能理解为在月黑风高的晚上才算盗窃。光天化日之下只要是秘密的不为当事人知道的情况下窃取也属于盗窃。案例:白天小偷从甲家里偷了两只鸭子,刚走出门乙就看见了问:“这鸭子是甲的。”小偷说:“这是甲卖给我的。”如是大摇大摆走了。3、合同不成立,合法手段非法目的,典型的无效。BC可以向DE追回钱。4、立案侦查—审查起诉—法院判决—执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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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4-3 09:51:51 | 显示全部楼层
1. B出具了收条,B、C分别以600元和330元 形成了买卖关系 而商品不局有合法性可以定性为商业《合同》欺诈2.不成立 DE不具有该物品也就是院墙的产权 使用权 交易权
BC 要看公安机关能否追回赃款3.基本就是拘留{金额不大} D有可能潜逃回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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