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红楼梦:葫芦僧乱判葫芦案判的是什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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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7 | 2019-8-22 20:57: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红楼梦》第四回描写的《葫芦僧乱判葫芦案》判的就是一起人命案。  《红楼梦》通过“葫芦僧判断葫芦案”的经过,揭露了封建时代官僚机器的黑暗与腐朽。在本案中,甄英莲被拐是“真应怜”,冯渊惨死是“逢怨”,而官府不过是个“葫芦庙”,贾雨村只认“护官符”。这个不认恩人的“葫芦官”在“葫芦僧”的“指点下”糊里糊涂的就判断了一场是非莫辨冤曲难申的“葫芦案”。然而,贾雨村这样的贪官污吏,却能一升再升。作者说他姓贾名化,湖州人氏,表字时飞,意在利用谐音,讽刺、揭露官僚机构假话连篇,胡奏人事的现实。  《红楼梦》第四回《葫芦僧乱判葫芦案》根据断案的整个经过和故事情节的发展,可以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第一段),简叙案情的由来。贾雨村就任应天府知府,开始审理一起人命案件。这是故事情节的开端。  第二部分(第二至九段),写断案的经过。写门子(葫芦僧)献策和贾雨村密室定计的经过。这是故事的发展和高潮部分。这部分又可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次(第二至三段),密室叙旧;第二层次(第四至五段),门子献护官符;第三层次(第六至七段),叙述案情;第四层次(第八至九段),献策、谋划。  第三部分(第十段),案件了结,故事结局,写贾雨村徇情枉法,胡乱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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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9-8-22 20:57:1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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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9-8-22 20:57:1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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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9-8-22 20:57:16 | 显示全部楼层
薛蟠和冯渊同时看上了一个被拐的丫头香菱,薛蟠打死了冯渊,贾雨村装糊涂因财驱利草草判薛家点钱财了事薛蟠杀人案(凑字数.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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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9-8-22 20:57:16 | 显示全部楼层
香菱被人拐骗,先卖给冯渊,再卖给薛蟠。薛蟠于是打死了冯渊占了香菱。就这么个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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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9-8-22 20:57:16 | 显示全部楼层
薛蟠 纵家奴打死冯渊的案子。也就是为了争夺香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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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9-8-22 20:57:16 | 显示全部楼层
薛蟠打死冯渊的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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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9-8-22 20:57:16 | 显示全部楼层
葫芦僧判断葫芦案  重点:护官符  薄命女,指第一回失踪的甄英莲。她是被拐子拐走了。后来有个叫冯渊的公子爱上她,赎了她,正要过门,却又被恶霸少爷薛蟠抢走了,并打死了冯渊(薄命郎)。这薛蟠就是薛宝钗的弟弟。他和姐姐跟了母亲到他的姨妈王夫人(宝玉妈)家即荣国府投亲,途中惹了此祸。  冯渊的家人到应天府告状。审理此案的法官是贾雨村。他由贾政的帮忙,又做了应天府的知府。他的秘书——门子告诉他,此案的杀人犯薛蟠是贾府的亲戚,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结成一党,惹不得。门子还帮贾雨村出点子,胡乱审了此案,让薛蟠逍遥法外。贾雨村为讨好贾政,将此事通报于他;又恐门子泄此机密,借口法配了他。  葫芦僧,即秘书门子。他当年曾在葫芦庙当过和尚。贾雨村当年穷困时曾在葫芦庙寄居过,和葫芦僧是故交。葫芦案,即糊涂案。此案是由葫芦僧出点子所判,故曰“葫芦僧判断葫芦案”。  此回重点是“护官符”。  护官符,这个在封建官场中做官、升官、买官卖官、营私舞弊、贪赃枉法的大法宝,是每一个做官的和想要做官的人,都应当知道、精通和熟练运用的秘诀,知府贾雨村当然是知道的。只是他在这样一桩明摆着的人命案面前,不敢放肆大胆地运用这个秘诀而已。被精通此道的葫芦僧一经点破,他也就大胆运用了。  毛泽东曾把这一回当作全书的纲。原因就在于这个“护官符”。在上世纪的60年代初期,刘少奇、邓小平、彭真等人,不同意毛泽东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极左路线。毛泽东认为他们一伙人是在搞“护官符”;他发动了“文化大革命”,要人们起来打破这张“护官符”。作家王蒙说得好,毛泽东是用红楼梦来解释他的阶级斗争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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