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事业职工去世后,其子女享受单位福利待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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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5-11-23 13:07: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当事人职工生前所得福利可作为个人财产被继承,福利待遇属于个人归属性质的财产权利,所以不能被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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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5-11-23 13:07:22 | 显示全部楼层
职工去世后,企业与职工的一切权利义务自动终止。
作为该职工的子女,和企业是没有什么直接的利害关系的。职工去世后,其子女和企业就更没有什么法律关系可寻了。子女想享受企业建房的益处,可以去找企业协商一下,出于职工为企业做的贡献考虑,或者企业领导出于道义上的考虑,或者叫良心发现,或许可能有转机吧。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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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5-11-23 13:07: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可以。所谓的待遇就是向其子女或父母(认定比较麻烦,得是死者是父母的主要生活来源。)提供一点生活补助。子女到16周岁。父母至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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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5-11-23 13:07: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可咨询单位管理部门依据先行继承法,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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