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拐儿子不认亲生父母说明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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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9 11: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个男孩两岁时被人贩子拐走,卖给广州一个生活条件较优越的独身女性。在苦苦寻找十五年后,男孩的亲生父母在警方协助下找到了自己的儿子,但这位十七岁的儿子不愿相认。男孩面对抱着自己痛哭流涕的亲生父母,感到奇怪、厌烦、“无语”,希望家在湖南农村的亲生父母以后不要来打扰他的生活,因为自己现在过得很好,多了这对父母自己也不会幸福。这是2015年2月13日《南方都市报》、南都网(http://epaper.nandu.com/epaper/A/html/2015-02/13/content_3389284.htm?div=-1)刊载的一条社会新闻。
看了这条新闻,以及网上众多读者的评论,我开始第一反应也是觉得不该过多责怪这位男孩,要怪就怪人贩子。但是,细看、细想之后,又感到人贩子固然可恨,这位男孩也委实可恶可鄙。
最近不断看到网上关于失散多年父子、母子、同胞兄弟或姐妹在苦寻对方多年之后终于相认的报道,自己看后也每每为之热泪盈眶,为他们感叹唏嘘,也为他们高兴。因为它让人感到亲情的温暖,感到有人在执着追求超乎物质和利益的东西。而这则新闻让人感到冰凉。准确说,是男孩亲生父母的火热遇到了亲生儿子的冰冷,冰火两重天。
从这位男孩来说,两岁时即与父母失散,对亲生父母没有任何印象,自己十七岁时父母突然冒出,确实需要在心理上有个接受过程。但这位男孩让人不能接受的是,他考虑一切问题的出发点只有自己,只有自己的利益、自己的“幸福”,而毫不考虑别人感受,哪怕那“别人”是自己的生身父母。
半生的经验告诉我,世界上人口虽有几十亿,但其实只有两种人:一种人不只追求自己的幸福快乐,也希望别人幸福快乐,有时能从给予别人的快乐当中提取自己的快乐、把别人的快乐当做自己的快乐;另一种人心里只有自己,人人为我,我亦为我,别人苦乐与我无关,甚至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很遗憾这位男孩没有被培养成前一种人。
尽管他在回答记者或主持人提问时,回答说自己选择继续跟随养母是因养母抚养自己这么多年,但他承认自己此前对养母也并不好;凭他的思维方式和处事原则,他对养母也并无感恩之心、报答之念。他也承认假如现在的养母是湖南乡下人、新冒出的亲生父母是广州有钱人,他的选择可能相反。
我们可以说“人之初性本善”,或“人之初无恶善”,在男孩的心理成长期其养母没有培养他爱人之心。但不论怎么说,他的基本人格已经成型。如此儿子,他的父母不认也罢,就当是彻底丢失了。
男孩的生身父母也需要努力调整一下自己的心理。十五年来,他们心目中的男孩,一直是那个只有两岁的乖宝宝。但从人格上来说,如今之十七岁男孩已与当年那个两岁男孩不是同一个人,尽管DNA不曾改变。所以,他们还是将这事放下罢。十五年的悬念没了,就当放下一个包袱,一个重担。
让这位十七岁男孩的养母继续教育和培养他,并在未来的日子里享受自己的教育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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