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何在 这样的人真的能逍遥法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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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3 | 回复13 | 2021-1-9 01:36: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家好:
   我是王某,我母亲在2010年9月20日晚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机场镇派出所的门口被人殴打,导致左股骨颈骨折,放入三根钢钉,打人的周某还拍胸口说:“我就是打你,我学法律的,你有本事告我。”当时我妈想打110报警的验伤的,可是当时的民警说不用报警,说:“在我们门口打的,等于是报警了。”所以我妈当时就相信了,没有报警,而且肇事人的父母态度比较好,说“放小孩子一马,毕竟还有前途。”之后还陪我妈去医院,说一切费用他们支付,但是当过了24小时后,他们突然转变态度,消失的无影无踪。后来我妈就报警了,但是时间已经过了,打了110才受理。
   之后那家人就再也没有来过,过了几个月之后,我妈可以验伤了,就去派出所验伤,结果是轻伤。但肇事方知道后还是说“你们有本事去告我。这是你自己跌的”(但是我们有摄像头为证据),之后我母亲不服,去当地派出所告他们,但是被驳回。我妈就说要去浦东公安局复议,受理的民警还说:现在又不是秋菊打官司咯,上面还是听取我们的意见,你告也没用。”之后我们又去浦东公安局报案,还是被驳回了。我们不死心,不相信现在没王法了,就去浦东检察院报案,检察院受理了,放到了川沙刑警大队,现在将近9各月了,但是当事人还是逍遥法外。
   这里我讲一下详细的事情。
  1、肇事人:周某2010年上海市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毕业,打人后态度恶劣,说:“我是学法律的,有本事你去告我,我去坐牢。”
  疑点:有案在身,但是2011年两月份的时候考上了公务员,试问有案在身怎么能做公务员,难道法律真的是保护他的吗??
  2、派出所受理的民警:唐某在整件案件开始的受理过程中,唐某的态度一直偏向肇事方不说,还讲出了“你现在又不是秋菊打官司,上面还是会采纳我们的话,你再告也没有用。”后来当浦东检察院受理这个案件的时候,这位警察又莫名其妙的被调职了。
  疑点:案件没有结束,怎么会被调职??
  3、验伤鉴定书:在2010年12月18日的时候,我母亲要求验伤鉴定,当地派出所同意了,并且他们开车带我母亲到川沙的一家不知名的地方,拍了一张刀口的照片、拿走了我母亲开刀前的x光片和开刀后的x光片和出院小结拿走。之后就把我母亲送回来了,过了一段时间,验伤报告就下来了,是轻伤,但是我们有疑问。
  疑点如下:1、既然当时已经开车送我母亲去了,为什么没有让我母亲亲自去浦南医院验伤,为什么后来就“被”委托了,我们并没有写什么委托书。为什么他们不让我们到场拍片验伤呢??
  
2、现在9个月过去了,我母亲的刀疤还有11公分,为什么鉴定书上是10公分,(10公分和11公分是两个档次)??目前我母亲还是行走不便,时有痛感,所以疑问重重。
  
3、当时我母亲并没有去,只是被拍了一张照片,为什么验伤报告单上说我母亲当时头脑清醒,对答如流,到底是对谁答,如何如流的??
  4、举报:现在我们对于肇事人周某是如何当上警察一事有质疑,认为这是不合法的,但是我们要投诉的时候,打了警方相关部门无数的电话,但对方都是推来推去,我们兜了一圈又一圈,最后又打回了原来得到的电话号码。难道这么嚣张的周某就能如此猖狂??
  5、由于以上诸多疑点,我们要求重新验伤,但是当地的派出所说要我们写申请书,还说要自己出钱,但是我们当时的验伤鉴定书就是有问题的,为什么要我们写申请书呢??
  6、面子问题:受理我们案子的检察院让我们和谐解决这件事,我们也听取意见了,多次发短信给对方同意调解,除了经济补偿外,唯一的要求就是上门赔礼道歉,但是对方都没有回应。后来川沙刑警大队找我们双方协调,对方没有悔改之意,并还坚持否认,说是我们自己跌的,绝不会上门道歉。说:“你们有本事再去告,直到现在我们还蛮好的嘛!”还要求我们先道歉,我莫名了,我们到什么歉??我们被打还错了??
   因为现在9月份又要开刀了,所以我们就找刑警大队的负责人问开刀的钱怎么解决,我母亲之前看病、请护工,现在又失去工作,实在是没钱再垫出来了。刑警的负责人说:“他们觉得来道歉就是没面子。”我当时就惊呆了,面子比人命还重要??
  7、责任人:事情发生到现在,我母亲发现派出所都是叫周某的母亲出场,周某从未出场,并且我母亲多次的上诉,现在他把责任都推到了他母亲身上。
  现在我觉得这事情太荒唐了,难道有10万就可以把10个人打成轻伤,并且不负法律责任,还可以逍遥法外。我就把这件亲身经历的事拿出来给大家看,希望大家都能支持我们,以上内容是真实的,希望帮忙转发,不是为了点击率,如果有好心人愿意帮助我母亲的人,请联系我母亲。
  
  补充一点:去年在我母亲的再三要求和警察的劝说下才拿出了1万,(还声称是出于人道主义思想,不会再出任何钱。)现在早就超出了,而且我母亲被打伤后不能工作,连生活都有困难,拿出钢钉的手术费至少又一万,所以向对方先垫付,事情解决后再算。
  
  
  联系方式:13816941152 浦女士
  
  博客地址:http://blog.sina.com.cn/s/blog_5dd4480d0100s9g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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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9 01:36:0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下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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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9 01:36:04 | 显示全部楼层
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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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9 01:36: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明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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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9 01:36: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明真相,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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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9 01:36: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会吧,估计是因为证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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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9 01:36:04 | 显示全部楼层
@懒懒的花花 2011-6-30 15:19:00
    楼下求解~~~~~~~
  -----------------------------
  事情经过:2010年9月20日晚23点左右,我母亲和周X(周某,肇事人的母亲)生一些矛盾,所以两人约好到当地(机场镇)派出所解决矛盾。但到派出所门口时,周X旁边还出现了她的儿子周某(就是肇事人)。当我母亲要走进派出所大门时,突然周X的儿子周某里边说“掐死你”边动手掐我母亲的喉咙,当时就感到透不过气来,就开始挣扎,当周某手松开一点时,我母亲就急忙推开周某逃脱,转身往派出所,就在这时周某又冲上来打把我母亲推到在地,我母亲便摔进了派出所大厅,而周X也冲进来踢了我母亲一脚,民警见状就拦住周菊花。但周X趁民警不注意又冲上来踢我母亲一脚,民警就把周X带进里面,我母亲倒在地上痛的难以起身,勉强爬到座椅上,这时周某对我母亲拍着胸脯喊“我是学政法的,今天我就是来打你的,你拿我没办法。”
  我们觉得周某学政法是用来保护民众,而不是用来无缘无故打人还振振有词,并且到现在为止九个月内,周某和其母亲周X并没有以任何形式道过歉,况且当时约定的人员中并没有周某,更甚的是当时没有说话直接动手掐我母亲,二人是蓄意打人,因此我母亲想申请刑事诉讼,保障自己的合法人身权益和社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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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9 01:36:04 | 显示全部楼层
@痴心做梦 2011-6-30 16:19:00
    @懒懒的花花 2011-6-30 15:19:00
      楼下求解~~~~~~~
    -----------------------------
    事情经过:2010年9月20日晚23点左右,我母亲和周X(周某,肇事人的母亲)生一些矛盾,所以两人约好到当地(机场镇)派出所解决矛盾。但到派出所门口时,周X旁边还出现了她的儿子周某(就是肇事人)。当我母亲要走进派出所大门时,突然周X的儿子周某里.....
  -----------------------------
  幸好有当时的录影 不然百口莫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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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9 01:36: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围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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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9 01:36:0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学,顶你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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