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能见官能否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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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9 01:47: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2月14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民告官”案件,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村民颜某,诉称南宁市政府颁给其兄土地证存在程序违法,涉案争议土地应为其家庭共有,不应只属于其兄一人,应撤销该证。代表被告市政府出庭应诉的,是南宁市常务副市长张文军。这是南宁市法院审理的首例市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民告官”案件。
  在以往的“民告官”案件审理过程中常陷入了“告官不见官”的尴尬局面,而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实施为“民告官”见“官”提供了法律依据。此次南宁市法院审理的“民告官”案件,南宁市政府的主要负责人能到场,这是也是南宁市司法改革的一大进步,无形中树立了法律的权威,值得点赞,也希望此例一开,南宁市以后的民告官能见官逐渐形成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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