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家长·警察:该如何对待犯错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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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21-1-9 04:04: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师?家长?警察:如何对待犯错的学生?
  文:马双有
  小学生由于年幼无知,心智不成熟,自控能力差,在学校和班级里犯错违纪,是常有的事。学校领导和老师,尤其是班主任老师,担负起教育学生遵守纪律、批评校正不良风气、维护好学习和生活纪律的责任,也是理所当然的事。
  学生经常犯的错,有迟到、早退、旷课、玩手机、打瞌睡、扰乱课堂秩序等等。而最为普遍、经常发生的违纪现象,就是迟到。学生迟到有一定的危害性:涣散学习纪律,影响老师的上课情绪,耽误学生的正常学习。一个有责任感的老师必然要采取一定的措施,制止并杜绝这种违纪现象的发生。
  如何处理学生迟到的违纪现象呢?
  湖南省株洲县育红小学班主任何老师,对迟到学生采取罚站的处罚措施,竟然掀起了一场轩然大波。当地派出所赵副所长,以自己的女儿被罚站(打耳光)为由,出动警力将何老师抓到派出所,拘留达7个小时。这位副所长显然是滥用职权,已经被上级部门处以免职、调离公安系统的处分。同时,也遭到了舆论的强烈批评。
  但是,有些人在批评警察滥权违法的同时,不断发出怪论,对何老师的罚站行为予以指责和批评。有人批评何老师与警察一样,也是“滥权违法,发泄私愤”“法无授权,不应处罚”!
  这种观点是根本站不住脚的。老师对违纪学生予以处罚,是为了维持纪律,搞好学习,完全是为了学生学好,是为“公”(当然学生纪律好学习好,班主任要受奖励,不能叫“私心”,而是国家提倡人们拥护的)。而赵副所长派警察抓人,完全是为了打击报复泄私愤,是为“私”!二者是截然不同、对比鲜明的概念。
  老师对违纪学生处罚,是“法无授权”吗?不!虽然教育部门有“不准对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的规定,但老师罚站违纪学生,是各地学校普遍存在又行之有效的、被家长和社会普遍认可的现象。说只有学校领导和教育主管部门才有处罚的权力,那么,正在上课的老师发现学生迟到,去找学校领导请示,学校再到教育局请示,得到批准后再去处罚学生,一天以后再去罚站。这不是太可笑了吗?只要神经没毛病,谁会这样做呢?
  有人说,对迟到的学生,应当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而不应当用罚站这种简单粗暴的方式。这种说法听起来很美妙,实践中行不通。笔者当中学班主任时,一次发现有两个学生迟到,我停止讲课,对这两位学生进行和风细雨的教育,说明迟到违纪的危害性,强调遵守纪律的重要性。我正在和风细雨,忽然有学生递上来一张纸条,上面写道:“老师,你只顾批评教育他们,却耽误了讲课,影响了全班同学的学习!我们都急着听你讲课啊!”我只得脸一红,停止了“和风细雨”。以后就很少采用这种办法。
  有人说,对迟到的学生,不应当在教室当众处罚,而应当实行“禁足令”,让他回到家里,在家长监督下闭门思过,写检讨。这更是行不通的馊主意!他回家一天,不是要耽误一天功课吗?学生家长大都要上班工作,能请假在家监督孩子吗?如果班里有10个学生迟到,都要让人家回到家里闭门思过,岂不乱了套了!
  还有些人不同意何老师的罚站,提了不少类似于馊主意的建议。这些建议大都是心存偏见、缺乏经验、不懂教育规律、根本行不通的主意。
  实际上,对迟到学生最简便最省事最有效的处罚办法,就是罚站。迟到就是违纪,不处罚不行,那样就会助长不良风气。处罚重了(如打骂)不合适,处罚太轻不起作用。最恰当的就是罚站。通过这种处罚,可以让违纪学生受点小小的刺激,知错改错,同时也教育了其他同学。
  学生迟到的原因可能有多种,如睡失觉、看错表、突发病、半路堵车等。但是,不管有何种原因,迟到就是迟到,定要接受处罚。而且处罚一定要公平,张三迟到被罚站,李四迟到也一定要罚站。受处罚的学生如果有特殊情况,可以事后向老师解释,取得谅解。而这种处罚,无非就是站几分钟,几分钟过去,马上回到座位,正常上课。老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两不耽误,这有什么不妥?
  这样一说,我们都会明白,何老师对迟到学生的罚站,是十分正常和简便有效的教学管理方法,没有什么错误。前面已有三个同学因迟到罚站,这位赵同学迟到也一定要罚站。如果放过了她,就会造成不公平。至于是让迟到学生站讲台好,还是站教室后面好,还是站座位上好,这却是需要斟酌的。要是我当班主任,就让她站教室后面为好。站讲台上占了老师讲课的位置,会影响自己上课。站讲台的“示众”效果,不要也罢。
  何老师的这种正常教学管理,却让一位小姑娘委屈得很,哭着向母亲打电话,说自己被罚站,被打了耳光。(学生在上课期间打电话,也是违纪行为,老师没发现)。
  可以肯定,所有的家长接到女儿的哭诉,心里都会生气。但多数家长都会压着怒气,想到:我们和老师无冤无仇,老师为什么要虐待我的女儿呢?不能单听一面之词,那就要问问女儿:老师为什么要罚站打耳光?你们那几个迟到的学生,都被罚站打耳光了,还是就你一个人?老师是连续打耳光不依不饶,还是就打了一下?……
  如果听到只是罚站几分钟,马上就上课了,耳光只打了一下,其他同学都没有打耳光。那就先不要给丈夫打电话。晚上等丈夫下班,女儿回家,再问问情况。有条件再找几个同班同学询问一下。掌握了实情后,第二天再到学校,找班主任和校长沟通一下,连称自己教女无方,希望何老师今后严加管理。这样一来,班主任何老师无形中有了压力,教学管理会更加谨慎,不断改进;他们的女儿会继续遵守纪律,好好学习,还会受到公平的教育。
  遗憾的是,这位母亲一听到女儿哭诉,勃然大怒,即刻报警,让掌握公权力的丈夫出面施压,结果铸成大错,既害了女儿,又害了丈夫!
  人民警察掌握着国家的公权力,但万不可滥用。副所长得知自己的女儿被班主任老师打了耳光后,一定十分恼火,恨不得立马冲到学校,用手铐将这位老师抓到拘留所,再扇她几巴掌!但是,马上要冷静下来。我和老师无冤无仇,她为什么要打我的女儿?是女儿做了过分的错事,还是这个老师是变态的恶魔?
  带着满腹疑问,自己可以先到学校探访,找到班主任和校长,把事情搞清楚。甚至可以和教育局领导取得联系,让主管部门派人调查。通过调查和询问,得知老师并没有打耳光,只是罚站,原因是迟到违纪。而此次迟到,自己也有责任。老师严格教育,也是为了学生。于是,怒火顿消,握住老师的手说:“对不起,女儿说打耳光是撒了谎,都怪我教女无方。希望何老师原谅,以后继续严格教育孩子,当家长的只能支持!”回去后对女儿进行批评教育,以后绝不迟到。这样一来,一切烦恼不就烟消云散了吗?
  赵副所长没有这样做,而是贸然出警拘留老师,逞一时之快却给自己带来无穷烦恼!
  有人说,赵副所长只是程序不合法。如果打110报警,让110派人传唤老师;或者让所长派人拘留老师,自己不出头,只在幕后操纵,就能免去责任,避免悲剧。
  错!即使程序合法,赵副所长回避,事件出来后,照样是一件滥权违法事故。不过,这样可以减轻赵副所长的责任,110和所长要承担主要责任。而一旦查出是赵副所长作祟,照样会遇到一系列麻烦。他会招致所有学校班主任老师的愤怒,遭到教育主管部门的反感,司法机关的同事和领导也会不爽,因为这样的行为损害了司法机构的形象!
  既不是治安案件,也不是刑事案件,仅仅是学校老师教育学生的问题,即使老师打了学生一耳光,没有造成严重恶果,那也是内部教育的问题,犯的着警察大人兴师动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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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9 04:04:3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个好问题,值得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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