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午休管理问题不能留下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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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9 05: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7日下午,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午休和课后托管服务财政补助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今年9月1日起停收公办小学午休和课后托管费,财政补助也将从停止收取托管费月份开始计算,补助标准为每名托管学生每天补贴2元,费用将用于支付参与托管服务的在校教师补贴以及社会聘请人员的劳务费用。(南方日报11月18日)由政府买单来解决学生午休和托管问题,这是根本解决这一问题的正道,但目前的解决,还留下两条尾巴,一是补贴标准问题,二是对民办学校是否有补贴的问题。在笔者看来,对于学校午休、托管的补贴,应该公办、民办一视同仁,而且需要补贴到位。前一个问题,市教育局负责人明确表示,目前确定的补贴标准是偏低的,是“市教育局委托相关部门进行测算,经过比较完整的课后和午休托管所产生的最低标准人力资本测算,得出了这样的一个标准。”笔者不明白,既然要补贴,为何按最低标准进行测算,而不是根据学校的实际开支进行补贴,这不是存心制造麻烦吗?按照目前这一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很可能由于经费太低,学校有情绪,教师积极性不高,或者聘用社会人员素质较低,而产生新的问题。当家长去质疑午休托管水平不高时,学校会回答:这么少的钱,能有一流服务水平吗?好在教育部门的态度是开放的,要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再论证补贴标准的调整。这需要实事求是的态度,财政开支用的是纳税人的钱,因此必须精打细算,但也不能缺斤短两。对于补贴标准的制订,应该充分听取学校、老师、家长和学生的意见,召开听证会,确定要多少费用,怎么严格管理、透明使用费用,并建立监督机制,防止经费使用中的跑冒滴漏,而不是教育部门委托某一部门测算,就自行确定标准。——向学生收费需要公开听证,同样,政府向学校补贴、拨款,也应该民主决策,这是制定教育拨款预算的要求。事实上,如果把午休、托管,作为义务教育学校应该给学生提供的基本服务,那么,应该把这笔费用纳入生均预算,而不是单独按项目进行补贴。纳入生均预算,这就成为学校必须做的一项工作,而不像按项目补贴,会给学校错觉,这是在做额外的事。以前,我国中小学有诸多巧立名目的乱收费,后来将这些项目的收入都纳入财政拨款,学校也就把提供这些项目的服务作为份内事。如果如此,第二个问题也就有了合理的答案。据报道,针对“财政补贴小学生午休是否会扩展到民办小学的问题”,教育局回应称,“调查显示,现有的民办小学相当一部分学校已经将午休和课后托管费用纳入到办学成本进行了收取,若民办小学还未将费用纳入其中,建议学校将这部分费用纳入到教育成本,向物价部门进行申报。”学校已经将其纳入办学成本收费,就不实行补贴,是何道理?合适的做法,应该是如果民办小学,已经在学费中收取午休费,应该把这部分午休费取消——既然公办学校的午休费,是不合理的乱收费,那民办学校的午休费,就不是了吗?——由政府买单,而不是没有收取的,政府部门建议纳入办学成本收取。政府部门必须做教育公平的事情,对于义务教育阶段的所有学生,不管其在公办校还是民办校,都应该享有同样的财政补贴,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民办学校的受教育者在升学、就业、社会优待以及参加先进评选等方面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受教育者同等权利。”对于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不给予财政补贴,这是对民办学校的歧视性对待,也没有保障民办受教育者的平等权利。取消所有学校的午休、托管费,由政府买单,广州对午休管理的治理,思路是正确的,但应该把好事做好,而不能再留下尾巴。能否妥善根据政府部门应尽的责任,来处理公众关注的公共教育问题,这也检验政府部门的现代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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