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欺压百姓 冲砸民宅法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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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9 05:47: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6月17日上午10:00,扬州市广陵路一户民宅内,6个纹身的社会闲杂人员爬上墙头,用砖头砸一墙之隔的一间民宅门窗,并扬言:“如果敢出门,就往死里砸!”。民宅内的老百姓拨打110报警,警务人员到达现场后,社会闲杂人员才停止行凶。民宅内的女主人因受到惊吓,心脏病发,已进医院挂水。事情的起因是因为一堵危墙,因为墙体年久失修,民宅内的郑先生近日准备彻底重修围墙,谁知道一墙之隔的张先生一家突然发难,坚决不许郑先生重砌在房产证、土地证上都明确属于郑先生自己家的这堵墙。在如今的法制社会,谁人敢如此大胆猖狂?这位张先生,原来就是前任扬州商贸局副局长、扬州商业大厦总经理张某某。他无事发难,利用职权之便雇佣社会闲杂人员恐吓普通百姓,使无辜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损害。他无视社区和110的调解,态度极其恶劣,法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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