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卖地收入地方跟中央怎样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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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10-4-11 19:02: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税系统负责征收管理的税种1、增值税;2、消费税;3、铁道、各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4、中央企业企业所得税;5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6、海洋石油企业企业所得税、资源税;7、印花税(证券交易部分);8、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企业所得税;9、中央税的滞补罚收入;10、车辆购置税。地税系统负责征收管理的税种1、营业税、2、个人所得税、3、土地增值税;4、城市维护建设税;5、车船使用税;6、房产税;7、烟叶税;8、资源税;9、城镇土地使用税;10、耕地占用税;11、企业所得税(除国税征管部分);12、印花税(除国税征管部分);13、筵席税;14、地方税的滞补罚收入;15、教育费附加。卖地收入全部归地方政府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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