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企食堂工作 现食堂承包出了。我辞职算是公司原因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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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6 | 2010-4-20 13:49: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你母亲的情况应该是第三条,劳动合同订立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这种情况下的都要经济补偿的,你母亲这种情况应该是1.5~2个月  具体补偿规则如下: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也就是说:如果单位提前三十天告诉你们了,那么他就付1.5~2个月的工资给你们,再加上你母亲的当月工资;  如果没有,立即告诉你们立即走的:就是直接给2.5~3个月的  第二种好。  失业金的话,你这种要看你母亲有没有交金了,没有交金可能就没办法办失业保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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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4-20 13:49:30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他们就是变着法的害老百姓。你不要放弃拼命找此事,就一定会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象这种情况她们那个单位应该给个合理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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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4-20 13:49:30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自己辞职不是公司的原因。你要搞清楚日本公司把食堂承包给别人,原食堂的员工一起算在里面。如果是的话,那你可以去劳动仲裁所去仲裁。原因是劳动关系发生了变化。前提是你母亲之前有没有签过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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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4-20 13:49:3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应该不可以吧,公司并没有辞退你母亲,自己离职的话怎么还要别人赔偿工资?你母亲的工作年限在此公司还没有满10年,或三次续签合同的无定期合同年限,公司不能承担养老的义务,但是公司辞退员工要赔偿违约金,最理想的是赔偿违约金到和同期满,也就是你说的半年工资,也可以调换工作岗位到合适的工作岗位去,正常情况可能赔偿两月的工资,具体问题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他们会给你一个合理权威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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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4-20 13:4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司辞退员工要赔偿违约金,最理想的是赔偿违约金到和同期满,也就是你说的半年工资,也可以调换工作岗位到合适的工作岗位去,正常情况可能赔偿两月的工资,具体问题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他们会给你一个合理权威的答案。 关键你的时候太少了,而且还在合同内,麻烦,不过可以与他们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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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4-20 13:49:30 | 显示全部楼层
貌似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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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4-20 13:49:3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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