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頻发编剧遭侵权事件,通过几例维权纠纷,对编剧签订创作剧本合约,应注意条款补充如下,同行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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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9 07: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改编剧本合约,除了约定酬金数额、支付方式、创作期限、创作集数等主要条款,还应注意以下几点须主要合约条款注明:1、其主题创意来自于哪里?创作者自主创意?还是资方策划或资方出资购买的可改编小说?须主要条款里注明。2、创作完成的剧本版权,属于创作者所有还是资方所有?须主要条款里注明。3、若创作者创作完成后资方对剧本不满意,要废掉剧本或终止项目,被废剧本版权归属何方?须主要条款注明。4、资方若不废掉剧本而要废掉编剧,然后另请编剧继续项目,原编剧署名权、署名方式、及另请编剧署名方式,须主要条款注明。只要合同里用白纸黑字约定清楚,不用模棱两可的态度对待这些容易发生纠纷的问题,真要到诉诸法律的时候,就会简单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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