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追回档案材料严肃查处违纪干警王林的致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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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9 07:46: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要求追回档案材料
  严肃查处违纪干警王林的致敬信
  尊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领导:
  我名冷红伟,男,汉族,生于1 95 8年7月24日,住四川省眉山市新店乡双河村6组。电话:13621325952。
  我于1975年1 2月入伍,驻青海国防基地特种部队,197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冬,因在高山严寒气候下站岗,使右脚被冻成慢性脉管炎,住院三次未癒,1 978年3月带病退伍回乡。后经乡、区、县民政部门领导关心,到县人民医院检查,作出:慢性静脉炎诊断结论。成都市人民医院诊断为硬性脉管炎。因为是部队得病,带病退伍,县武装部和县民政局不予接收,叫我急速反回部队,并声称随后将我的检查病历和档案一并寄回部队。我回部队后,在部队办事处住了半月,无人过问,(不知档案是否寄回部队)无奈只好离开部队办事处,外出打工糊口。
  2009年,因国家出台政策,部队退伍人员可买养老保险,
  需要档案材料,我到县武装部查阅档案,方知我的档案材料已于1980年8月27日被四川省公安厅三处的王林拿走,因为没有档案材料,我应该享受的待遇都被剥夺了。
  为此,我叩求公安部领导,敦促四川省公安厅查清当年三处王林(此人现已调四川省治安总队),拿走我档案的目的和用途,并将我的档案追回,交四川省仁寿县武装部。在当前反腐纠风的高潮中,承望公安部领导能高度重视我们这些庶民百姓的“小事”。作为公安干警的王林知法犯法,滥用职权、违纪违法,越权调走私人档案是何用意,这难道公安系统能容忍这样的行为吗?对这种人不查清情况,严肃处理,真有损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干警的形象。我们强烈要求查清情况,给予王林应有的处分,并将查处情况转告受害人。
  顺致谢意,祝公安部领导万安!
  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新店乡双河村6组退伍老兵冷红伟弟兄都在部队光荣入党。家父三弟兄都在明国前参加抗日战争,家破了。现在我们中国共产党有权整无权共产党,家破人亡。难道我们共产党现在没天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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