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警方办案迅速,可是还是有一点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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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39 | 回复39 | 2021-1-9 08:31: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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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9 08:3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小编能够通过,首先声明我支持昆山警方再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下,迅速查明案情,还白衣骑士一个清白。昆山警方今天发布的详细的案情说明,不过仔细看了以后,有一点疑问,就是关于凶器和白衣大侠的伤情描述,上个图
  


  应该说昆山警方的案情公布的非常非常详细,案件基本情况,认定的事实和定性的理由都给出了。不过在看了整个公告以后,心中还是有那么一点疑问,希望有专业人事能够科普一下:电动车主的挫伤是怎么造成的。

  凶手纹身光头自己带的两边开刃的尖刀,好像战斗力非常业余呀,和临时夺刀的电动车主比起来简直是战五渣。看了视频,纹身光头向电动车主挥刀大概5、6下的样子,警方认定电动车主刺砍纹身光头5刀,从数量上看差不多,但造成的双方伤害程度是天壤之别。电动车主身上两条挫伤,特意百度了一下,挫伤原来就是软组织损伤,一般由钝器击打造成,闭合性就是没有伤口,大白话就是肿了两条。

  再看看纹身光头的伤,那简直就是用皮开肉绽形容都不过分了,还外带骨折。还有就是警方描述两人的动作,也不一样,一个是击打,一个是捅刺。

  所以就不明白了,两个人用同一把刀,攻击对方的动作次数不相上下,平时老实巴交的电动车主临时夺的刀都能将对方干的皮开肉绽,最后不治身亡,说明刀是好刀,但是一个被大家恨得人人得而诛之黑社会龙哥给对方只是造成了两条挫伤,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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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9 08:3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刀背敲的,拳头打的,都是挫伤,反正不是刀砍或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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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9 08:3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喝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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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9 08:3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比看看纹身光头的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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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9 08:31:52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看见宝马男被反杀案白衣哥正当防卫无罪,回想起当年哈尔滨6个警察打死人案,也应该是属于正当防卫。因为有很多类似点:
  #林松龄在基本平静后连续2次击打齐新,下手一次比一次狠,这是在实施侵害,虽然中间有间隔,但是是一个连续过程,如果不加以制止,必定这家伙会继续更厉害的侵害。
  #这个时候齐新的同伴看不过了,上前意图控制林松龄,围殴他,这一点比较关键,有人认为这是对于同伴被打的报复,而我认为一方面可以说是反击,另一方面同样可以理解为制止他继续侵害齐新。《刑法》中规定的正当防卫并不是只有受害者才能实施,第三者为了制止不法侵害或者行凶同样可以实施正当防卫。
  #林松龄寡不敌众,挣脱衣服而逃离,这一点跟宝马男被反杀中宝马男被正当防卫者砍杀后逃跑是非常类似的。在宝马男案中,单车男一样追击,现在检察机关是认定这种追击依然属于正当防卫的过程中。因为单车男在当时相当短的时间内无法判断宝马男是逃离去找更厉害的武器还是真正丧失侵害能力而逃跑,单车男认为只有对方彻底没有反抗能力了才会罢手,这一点现在大家是认同为正当防卫过程中的。
  #而林松龄逃离,也是跟宝马男逃离一样,六名警察之所以会继续追击,是因为根据林松龄前面的表现:打一段,停一下,找更厉害的砖头继续追打齐新,然后停一下,然后又来打齐新,因此,警察们肯定认为这家伙跑开肯定不会罢休,如果不继续追击,他肯定会找更厉害的武器回来。因此,警察们认为他会那样做,便继续追击,这一点跟单车男追击是一样的。
  #在最后林松龄被围殴致死,这一点确实是量刑的关键,但是依然可以认为,警察不是主观想打死他,或许是想打到他完全没有侵害能力,这个时候拳打脚踢确实就不是那么精准控制得了的。看下单车男追击后,或许他看到宝马男倒在地上,倒下,都不一定就是没有侵害能力了,人家故意诈死或者故意施计示弱,准备突然反击呢?所以,单车男估计是看到宝马男在抽搐什么的,没有侵害能力了,而且不像是装的,这个时候他才不再追击而返回。那么,在警察打人案中,警察估计同样是这种心理,你躺倒不代表着你没有侵害能力,要打到真是看着不像是装的,完全晕了或者抽搐了才算是没有侵害能力了,才会停手。 所以,在这一点上,依然能够算是正当防卫的过程。因为谁都无法判断他倒下去是真的没有侵害能力了还是装的。
  #哈尔滨警察打人案,如果放在10年后的今天再审,估计就像宝马男被反杀一样,属于正当防卫。
  #最后奉劝大家,冲动是魔鬼,忍一下风平浪静。平时喜欢欺负人,主动打人,并且穷追猛打的,不要太过分了,到时候把人逼急了来个反杀,那自己就遭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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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9 08:31: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生一世9999 2018-09-02 01:31:39
  今天看见宝马男被反杀案白衣哥正当防卫无罪,回想起当年哈尔滨6个警察打死人案,也应该是属于正当防卫。因为有很多类似点:
  #林松龄在基本平静后连续2次击打齐新,下手一次比一次狠,这是在实施侵害,虽然中间有间隔,但是是一个连续过程,如果不加以制止,必定这家伙会继续更厉害的侵害。
  #这个时候齐新的同伴看不过了,上前意图控制林松龄,围殴他,这一点比较关键,有人认为这是对于同伴被打的报复,而我认为一方......
  -----------------------------
  徒手和持械是不一样的,有些国家规定受过格斗训练的人打架算持械斗殴,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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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9 08:31:52 | 显示全部楼层
而且双方人数差距很大,伤害能力差距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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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9 08:3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尔滨的完整录像这里 https://v.youku.com/v_show/id_XODA1MDQ3NzI=.html?debug=flv
  10年前看过清晰版,现在网上只有模糊版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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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9 08:3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林松龄的同伴还有3个,4vs6差距不算大。
  就算林松龄只是一个人不依不饶一直侵害齐新,如果你和5个伙伴路见一个壮汉欺负一个弱者。你们六个都会去拉开,
  在此案中,6个人不是光拉开而是直接想要制服林松龄,是因为看到了前面他不断三番五次地打一段,停一段,然后又继续追打,,所以六个人才会想要让他完全被打趴才能够避免进一步的伤害。
  在这个制服过程,追击过程中,就没法控制轻重了。
  如果林松龄前面没有拣砖头,没有相当牛逼的举动,就像他的其他同伴一样,那么六个警察也只会判断认为只要拉开或者稍微防卫打击一下他就会停止了,但是此人前面的行为,三番五次停了又打,确实让人觉得不把他打趴下就还会再来。
  想想为什么他的其他三个同伴,人家就不会去集体围殴攻击,不会被追打呢?
  正是林松龄前面的举动影响了六个人的判断。这个判断就构成了正当防卫的连续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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