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权去践踏他人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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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9 08:42: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快女”虽然落下了帷幕,但它的余波仍在人们的嘴间、在网上被津津乐道地传递着。在这场声势浩大的选秀中,参与的各方各取所需,皆大欢喜——得利的回家数钞票,得名的迈入星光大道,有人赢得了美女投怀送抱...至于还有哪些潜规则显规则,大家就不用去多想了,反正,幕后故事总会远远超出人们的想象。
其实我并不关心这类选秀的过程或结果,但我不关心,并不意味着否定它,“存在即理由”嘛!
再不关心,网上的诸多文字也让我对“曾轶可”等人的名字及事迹有了印象,也知道了有人赞她有人骂她。网络媒体真是强大啊!总而言之,“曾哥”是出名了。
但我在这里想说的是另一个参加选秀者——“星空舞状元”的陈菊花,经朋友推荐,我看了她两场“表演”视频,之后我的肚皮快笑破了。同时我也注意到,网上对她的评论大多是“神经病”“傻X”“精神有问题”“脸皮厚”“没有自知之明”之类的话,反正没有一个是说好的。而陈菊花小姐仍是不厌其烦地从一个参赛点赶到另一个参赛点,屡败屡战。评委曹启泰如是说,“我想鼓励她下次别来参赛了,坦白地说她真地过不了初赛的。”
而我却很想问一下曹启泰评委,也问一下那些挖苦陈菊花的网友,“你有什么资格去践踏一个人的梦想?”
选秀的目的是选拔人才没有错,但主办方不是也口口声声地说“重在参与”吗?难道只有舞蹈高手才能参赛,以此为梦想的人就不能?得名次就是参赛唯一的目的?
陈菊花在参赛之前接受采访时不也说“我虽然没有很高的文化,没念过什么书,但我真地很喜欢舞蹈很喜欢艺术”吗?她在两次参赛过程中释放了自己,收获了追逐梦想的快乐,又何错之有呢?她犯了法或者违背比赛规则吗?她侵犯了其他人的利益吗?答案是没有。那评委和网友们有什么资格用讽刺甚至侮辱性的语言去否定一个人的梦想呢?
当然,这是一个“胜则为王,败则为寇”的世界,在选秀活动中也不例外。成功了,他的梦想就被诠释成“理想”,落选了,他的梦想就成了“痴心狂想”。
大多数人在上小学时都写过《我的理想》这样的作文吧,有人想长大了当宇航员,有人想当科学家,有人想当总理...老师家长大都会鼓励这样的孩子努力学习,为实现自己的理想而努力。但如果一个成年人依然以“宇航员”“科学家”“总理”为理想的话,恐怕周围的人会对他嗤之以鼻了。
为什么?因为小孩子可以做梦,成年人不可以。
然而偏偏有的成年人仍然在“做梦”。
“英国达人”选秀的初赛阶段,当长相普通、身材臃肿、年近半百、孤单半生、失业在家的苏珊大妈站在表演台上说“我的梦想是成为一名职业歌手”时,没有一个评委露出不屑的表情,他们仍然友好地与苏珊交流,最后被苏珊美妙的歌声所打动。
也许有人会说,苏珊有歌唱的天赋,而陈菊花却是个舞蹈白痴。但这就是我们评委挖苦否定她的理由吗?
其实不光是陈菊花一个人享受过此“待遇”,电视上播出“快女”海选阶段的千姿百态,无不以一种猎奇加看笑话的角度去表现。当评委们遇到有些“白痴”选手,也会笑得前仰后合,甚至用言语去戏谑一下。
我们暂且不去讨论某个“梦想”变成理想甚至现实的可能性有多大,大家只要记住,爱迪生的留声机、电影放映机、电话、电灯等许多发明也是从一个个梦想开始的,我相信爱迪生也有失败的时候,也有许多梦想没有实现。
多年前,“飞天”在许多人眼里也只是痴人说梦而已,而现在,人不仅飞上了天,飞出地球也成为了现实。
知道吗?这个世界是靠无数个梦想去推动的。
陈菊花还很年轻,说不定她会去拜师学艺,有朝一日真成了一个合格的舞者了呢?
即使她没有那些想法,永远做一个自我陶醉、乐在其中的舞迷,又有何不可?
当然,那些嘲讽他人梦想的人,如果你有足够的权限,完全可以把某个人五花大绑,再打入十八层地狱,断水断粮,让他永世不得翻身。但只要他一息尚存,脑细胞仍能活动,他就仍可以有自己的梦想,你扼杀得了吗?
对那些行动无比自由,生活得贼现实的人们,如果你心中一个梦想都没有,我只能说...我很同情。
我不在梦想的位置,就在通往梦想的路上。
(2009年9月17日凌晨于北京,个人原创,未经许可请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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