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家进,关于侵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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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08-4-2 15:07: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果话语中有不实成分或者人身攻击、侮辱之类的成分,就构成侵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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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4-2 15:07:43 | 显示全部楼层
任何人对其他任何一个人公开进行的侮辱、诽谤都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关键在于能否把真实姓名与当事人联系上,比如,有人说王明这个人很差,这么一个普通的人名如果在网上这样说的话,任何人都很难确认这个王明就是自己身边认识的那个王明。反之,如果是在王明的生活范围内公开进行侮辱、诽谤,比如在单位里、学校里,那么,可以认定构成民事侵权行为。第二个问题,因为QQ号等号码具有一定的唯一性,不存在姓名这种可能重名的现象,因此,如果这种缺乏事实依据的批判对当事人造成了名誉上的损害,亦应被认定构成了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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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4-2 15:07:4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个问题:要看对这个人产生影响没有。如果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而且散布的是谣言,只要能拿出证据,那么散布的人就要被追究责任。
单从你字面的意思来理解,很难做出判断,因为法律讲的是证据。
第二个问题: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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