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中的图书发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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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9 09:26: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主渠道发行
图书发行的主渠道就是指新华书店系统。可以说,新华书店系统所发行的图书占据了我国图书市场的绝大部分份额,如果可以进入主渠道,那么对于图书发行者,尤其是自费出版的图书发行者而言将是十分有利的。但是不可否认的,新华系统尽管是图书发行的主流渠道,可还是传统的销售理念和销售模式,很多方面市场化程度不高,部分省份的新华书店已经进行了体制改革,但大部分的新华书店还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运营模式。
图书发行由于历史的原因形成了以新华书店系统为龙头的销售渠道,控制了以教辅为主要的图书市场大部分网络资源和市场份额(广东省出版集团的一份调查显示,新华书店利润的70%来自中小学教材,多数乡镇书店更是达到了90%。从终端销售的情况来比较,中小学教材出版的总量占据了中国出版业80%的市场份额,教材和教辅类书籍的销售利润,为全行业平均利润的520%。)。而经管类图书在新华书店系统的销售码洋比例大致在5%左右,并且二渠道从新华书店批销中心的经管书进货比例也比较小。二渠道在教辅类、畅销类图书等方面也正在给主渠道形成很大的冲击。虽然在经营模式和信誉度方面没有新华系统的好,但是由于经营灵活市场化程度好等特点,非教辅类图书的二渠道已经超过主渠道的销售量和市场份额。
新华书店系统实行零库存、零风险管理,没有预付款项,直销图书无条件退货(发货退货费用发行方支付),这样所有的风险都转嫁给出版社和图书供货商。新华系统从总店到各个省份的分店都只是业务上的关系,没有形成系统一体的营销团队,各自为政(每个省级店独立运营,而各省对下级新华书店系统的管理又不一样)。通过新华书店京所或首所来辐射全国的主渠道的风险较大,销量并不一定能达到我们的预期效果。而且首所并不签订正式合同,全凭口头协议和行业内的不成文的游戏规则来支撑双方的信誉,一旦出现经济纠纷很难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供货商的合法权益。只有特别畅销或市场做得比较好的图书,新华书店系统才会平等的和供货商商谈销售业务。
此外,作者需要知道的一点是自费出版中用得较大的丛书出版,是必须一整套丛书统一上架,单本丛书是不能分开上架的。但是单行本则没有这个担忧。
二、二渠道发行
随着国家对图书市场的放开,很多的民营资本进入图书出版行业,也开始出现一些优秀的民营渠道商,由于经营灵活,市场准入门槛较低,是很多非教辅类图书供货商首选的发行渠道。
二渠道市场业内没有一定的规章制度,游戏规则全靠个人的信誉和行业内约定俗成的习惯。图书市场一般都是代销,除非有特殊的情况如:中信出版社上市的非常畅销的图书、初次合作的信用认定、零售商的主动进货行为等等是先款后货之外,一般是双方约定帐期,如3个月为一个周期。从了解的情况来看,不是大的出版社和畅销图书供货商到结款周期后,经销商很难按照约定给予兑现,能按照约定来结款的经销商就是信誉很好的经销商了。比如《中国经营报》所出增刊一年50本中可能有1-2本畅销类图书可能采取现结方式,其他仍然主要采用代销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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