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个情况如果没有遗嘱 遗产继承该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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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08-4-10 19:54: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因为老人只是对你一个人口头说了遗产分配意愿,所以这个遗嘱是不成立的。因为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方为有效。我国《继承法》第17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所以,最好趁老人健在的时候,用书面遗嘱等方式固定下来,有条件的应公证。
如果没有遗嘱,你父亲出面照老人的意思办理是可以的,但应征求其他有继承权的人的同意。能够不伤和气的解决遗产纠纷是最好的情况了。
关于有智障的叔叔,即便是老人遗嘱中没有分配给他,但依照《继承法》规定,应给丧失劳动能力或没有经济来源的继承人保留一部分遗产。这属于强制性规定,也称“必留份”规定。2、父母、子女、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能够继承老人的财产的是你父亲那一辈的人。而外地姨奶奶和老家老人的子女是无权继承的。3、最好去做公证,理由上面已述。4、如无遗嘱,则平均分配。有异议的,通过诉讼解决,由法院裁决是相对比较公平的方法,且具有法律效力,避免之后再起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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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4-10 19:54:46 | 显示全部楼层
1、如果你奶奶不留遗嘱并公证的话,那就适用法定继承制度。至于你说是否可以由你老爸出面来处理,这就得看相关具有继承权的人的态度了,如果他们同意的话,自然就没问题。但如果他们反对的,你爸也就没那个权利,或者说即使作出分配,也不会得到法律上的支持的。同时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处分其财产时,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即所谓的“必留份”制度,所以,你的智障叔叔是一定要得到一定的遗产的(无论是适用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2、你不用担心“老家那边奶奶姐妹的儿孙惦记北京的房产”。因为他们不在法定第一继承人范围之内。他们要想分得一勺羹,关键在于你奶奶,只要你奶奶不将他们指定为继承人,他们就没办法。3、公证自然有必要。因为公证的遗嘱的法律效力是最强的。它可以使你日后省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所以强烈建议。4、那房子是都是你奶奶的?如果是的话。则有法定继承权的人有:你爸爸,你叔叔,你大爷的女儿(代位继承),如果说你大爷的妻子在你大爷过世后依然履行赡养你奶奶的义务的话应该也享有继承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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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4-10 19:54:46 | 显示全部楼层
2.如果只是照顾,那么这样的血缘关系是没有继承权的,但是法律有规定其养子女如果尽了赡养义务的,亦可分得其养父母的遗产,如果你奶奶认了养女或养孙女,那么如果对方尽了赡养义务的,可分得财产。3.关于遗嘱,建议留下公证遗嘱,有了遗嘱,就没有其他任何继承麻烦了,当事人自愿将遗产送与乞丐,都与亲子女没关系。至于公证,可以将公证员请回家,在家里做公证,并不一定非要去公证处。4.没有遗嘱的分配:在你爷爷去世的时候,其财产就应分配,其夫妻共有财产的一半按照配偶、子女、父母分别继承,比如你爷爷和你奶奶共有100万,留下你奶奶的五十万,然后剩余的五十万平均分给配偶、子女、父母,其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分配财产的份额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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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4-10 19:54:46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恐怕也的先析产分清你奶奶和你爷爷的财产因为你爷爷没有遗嘱就只能法定继承你奶奶 你的爷爷的儿子 女儿 包括姨奶奶生的儿子女儿都有继承权这些人都要平分然后再说你奶奶的遗产是由你奶奶的儿女平分 注明 是你奶奶的儿女 姨奶奶的儿女没有权利继承你大爷死于你奶奶之前 由他的子女代位继承属于你大爷的那份 如果说要立遗嘱,你奶奶当然可以把她的财产全都留给你,这是她的权利,不过也要给你小叔叔保留必要的份额,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至于你奶奶的亲戚是没有权利继承的就算赡养了不代表有继承权但可能会从中有所得如果有遗产 建议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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